记者 肖雯 整理
□话题来由
3月9日本报人民满意城市版报道:记者对城区一些人流量较大的路口进行走访,发现乱闯红灯现象比较严重,有些路口在半小时内有近200人闯红灯,并且“示范”、“带头”作用特别明显,只要有一个人带头闯,其他人跟着就上。对于这种现象您会怎么想?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听听大家的观点。
□讨论现场
【观点】
等红绿灯既时尚又体现修养
网友“蓝海洋”:我认为这种闯红灯现象,完全取决于人的素质!我不会去闯,如果和我同行的,我也会劝说,不让其闯红灯。
网友“好男人”:一个字,“罚”!遵守交通规则,共建城市文明都要从小事做起。
网友“尖飞”:部门要想办法让过马路的人觉得“红灯停绿灯行”,是既时尚又体现修养的事。
网友“MILIM”:按照规定,汽车与行人相遇时,汽车应该礼让行人。人都有模仿性,没有人带头在一个地方乱穿马路,其他人也不可能跟着乱穿马路。
王先生(交警大队):斑马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表示行人有优先通行权,也可以说是优先路权。对于驾驶人来说,如果斑马线上没有行人,那么它就是一条路;如果是有行人,不管对面有没有灯,它就是“一堵墙”,一堵法律墙、生命墙。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对生命的尊重意识,加强自己的法律观念;二是执法者要加大执法的力度。我想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增加电子警察!虽然它不能够解决所有问题,仍然会有人闯,但它会极大缓解这个现象;三是尽可能提高社会的关注度;另外,通过倡导志愿者行动,来促进人们形成文明的交通行为。
□一家之言
行人与车辆有对等的责任与义务
网友“黄河水”:我建议在浏阳的一些路口,可以根据车流量的大小适当调整红绿灯的间隔时间,科学合理地设计一些交通标识或指示灯。适当取消有些路段中间的绿化带,让路再宽一点。同时,提倡社会热心人士组织志愿者队伍,在交通特别繁忙的地方做一些疏导工作。
网友“可乐杯具”:斑马线是驾驶人必须敬畏的生命线,减速穿过、行人优先是一条不变的原则。但对于十字路口的斑马线,则车辆与行人均须依信号灯行动,行人与车辆有对等的责任与义务,不能一味强调行人优先。不顾信号、不顾安全大摇大摆穿过斑马线的人,同样需要给予惩罚。西方国家车辆与行人“红灯停绿灯行”的自律意识很值得我们学习。
市民陈女士:我觉得教育要从小孩做起。孩子上小学时,我送他上学,孩子看到红灯就不走。我们有时候赶时间就认为可以走了,他认为不行!我觉得,小孩在学校的教育也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可以借“小手拉大手”推动城市文明。
□他山之石
乱穿马路可能被判入狱
网友“飞扬的青春”:在新加坡,乱穿马路者将会面临高达150新元的罚款(1新元约合5元人民币)。任何在巴士停车场以及车站乱穿马路的行人最多可被判入狱3个月并罚款571新元,第二次触犯这条规定的人可能会被判入狱半年。在美国,各州对乱穿马路者罚款2到50美元不等,处罚记录会记入个人信用记录中,终身不能抹去。在韩国,禁止无端横穿马路,否则遇到车祸自负其责。这一招效果明显,乱穿马路者基本没有。
下期话题
3月7日本报刊登了一篇时评文章《毕业证“牛”,那个时代的教师更“牛”》一文中指出:“我们讲名师出高徒,要想徒弟水平高,先要有个好师傅。要想整个国家发展好,更需要有好的教师队伍……”2010年11月,教育部启动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前北京、天津、上海、深圳等地相继出台政策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您有幼儿入园难、为孩子择校难的经历吗?您觉得该如何解决教育资源不公平和师资水平不对等的问题?加大投入对小孩入园入学会有促进吗?欢迎通过以下五种方式(热线83830000;短信15073130000;QQ139870078;论坛bbs.lyrb.com.cn;新浪微博@hnlyrb)参与互动话题讨论。
来源:浏阳网|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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