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7日,连续几辆过境超载运石车在跃龙到洞阳的公路上行驶。彭红霞摄
浏阳网3月24日讯(浏阳日报记者 李小雷)2月14日,浏阳严打超限超载运输集中治理行动,在全市正式展开。
时至今日,这项确保公路、桥梁安全的“治超”行动已经“满月”,其角度也正向纵深处推进。而由于超限超载车辆多在夜间行驶,治超执法人员也掐点执勤,除守在集里桥、东风界2个固定治超点外,浏阳还建立4个流动稽查队和1个城区稽查组,在货车途经较多路段设卡检查。
那么,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内,“治超”这个全国性的难题,在浏阳积累了哪些经验,又遭遇了哪些困局?连日来,记者跟随治超执法人员联合作战,深入了解治超行动开展情况。随着调查的深入,三大治超难题开始显现:倒查机制尚未真正付诸实施,过境超载车辆难以治理,“车虫子”通风报信难打击。
但毫无疑问,这也是全国公路治超面临的最大困境——在法制、教育、汽车行业等多个领域,尚未实现统筹规划。于是,在一盘散沙的大背景下,单凭浏阳一个区域“单打独斗”的治超,便很快进入了一个难以突围的困境。
倒查机制未真正付诸实施
在浏阳此次集中整治超限超载行动中,源头治理是亮点,也是重点,但要真正实现源头治理,源头企业的高度自律是关键。然而在浏阳开展的近一个月集中整治中,还是在这一方面暴露出一些问题,部分企业为了追求高产出、高利润,与执法人员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有人驻守时不超载,一旦监管人员监管不到位,就又开始超载发货。
3月17日,记者来到洞阳镇,在洞阳至镇头跃龙的路上,数台满载石头的货车,像小山一样,在道路上艰难的行驶。经过记者测算,在10分钟里,通过这一路段的超载货车就达到10余辆之多。
“浏阳开展大治超,这里的车子超载现象就没停过,不知是这里不要治理,还是这里的企业有门路。”附近一村民指着这条破烂不堪的道路说,这附近有多家石矿企业,一直以来这里的道路运输就十分繁忙。
对于记者的调查和村民的投诉,洞阳镇治超办卢姓负责人表示,洞阳镇共有各类矿山、沙石、砖厂企业33家,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他们已全面落实了源头管理责任制,派驻了监管人员,应该不存在这类问题。
“从这条路上经过的超载货车也不排除是太平桥、葛家的过境车辆。”但上述卢姓负责人也坦诚,在源头治超工作中,仍有部分企业没有真正实现自律。
探析:根据浏阳源头治超工作机制,对发现的超限超载车辆,将实行倒查车辆的来源和去向、倒查超限超载车辆的主管单位和责任人、倒查车辆货物的源头和企业、倒查货物源头属地乡镇政府和相关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倒查有关的保护伞黑恶势力以及违规参营的公职人员。
然而,在记者的调查中,这一明确的倒查机制并没有真正付诸实施,给源头企业不能真正自律、源头乡镇没有真正担负起治理责任留下了空间。
过境车辆恶意超载难治理
浏阳是湖南的东大门,与江西相接,过境货运车辆较多。在浏阳开展源头治超过程中,难以追查过境车辆的源头企业,往往就成了应对式的执法,发现一辆查处一辆,这样一来,源头治超工作就很难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更为严重的是,在过境车辆恶意持续超载的带动下,浏阳的超载现象出现强力反弹。
3月23日早上7时,一辆满载河沙的货车停靠在东方新天地小区附近路段。
“你这车是从哪里开来的呢?”记者问。货车司机坦诚地说,他这车货是从岳阳平江开过来的,知道浏阳正在治超,所以趁早开到这里,等到中午或傍晚再开出城去。
“你就不怕被执法人员拦截?”面对这一问题,该司机信心满满地说,等会还有几辆车过来,到时一起上路,如果硬是有执法人员拦截,再强行闯过去就是,“又不是第一次了”。
这并非个案。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不少过境货车司机都表示,相对于浏阳的大治超,周边县市的措施显然没有这么强硬。于是浏阳所开展的源头治超,因为管不了过境车辆,在大瑶、澄潭江沿线,一些外地车辆的超载现象继续蔓延,有的甚至达到了100多吨。
探析: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浏阳的治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有增无减的过境车辆超载行为已成为当前浏阳治超的一大难题。市委党校高级讲师李晓军分析,如果治超仅仅只是浏阳一个地方的行政行为,那么最终很有可能会不了了之,难以取得预期目标。
“浏阳治超,货运价格已有所提升,这势必会增加企业的成本,然而由于外地货运价格依然低迷,企业从降低成本的角度出发,很有可能会选择从外地输入货源。”李晓军说。这并非虚言,浏阳部分企业在货源选择上已开始印证了他的这一说法。那么,浏阳要真正取得治超实效,联合周边县市开展治超的联席机制需尽早建立。
“车虫子”通风报信难打击
在超载与治超载的拉锯战中,除了执法人员与司机的交锋外,还催生了一批职业化探路者,他们通过通风报信、提供藏匿场所、聚众围观闹事等方式,专门帮助长途超载货车逃避执法检查,这种人在执法人员口中,被称为“车虫子”。
恶意闯关、锁车门走人,这类现象在浏阳开展集中治超工作以来,时有发生。
3月13日,江西籍货运司机荣宗原恶意闯关逃避执法,随后被人藏匿;3月16日,在集里桥超限超载车辆检测点,一辆牌号为赣J61732的超载车辆再次强行闯关,在被执法人员逼停后,该货车司机将车停在一隧道口餐馆门前,随后锁起车门藏匿。
对此,执法人员表示,根据调查,过境超载车辆多半都已与隧道口附近餐馆形成了一条利益链:餐馆以提供治超信息以及藏匿场所,以招揽生意,而过境车辆司机也顺理成章地经常到餐馆照顾生意。
尽管执法人员对这一“规则”已了然于心,但对于餐馆老板的这一行为仍束手无策。“我们没有实质证据证明餐馆老板有藏匿包庇行为,也没有权利上楼搜查,更不能勒令有关餐馆停业”。
探析:这一现象的出现,除了黑色经济利益、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外,法律不健全、处罚不严也是主要原因。交通路政和公安交警对“车虫子”无权治理,遇到“车虫子”的问题也只能举报给治安管理部门来治理。然而在法律层面上,对“车虫子”的不法行为尚缺乏明确的禁止性规定,顶多是行政拘留加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治超保障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7月1日正式施行
“1年超载过3次吊销营运证”
关于治超的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3月23日,交通运输部举行2011年度第二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在发布会上透露,《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已于今年2月16日经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治超”,条例明显加大了处罚力度,列出了4大“硬招”:
一是强化源头控制。条例规定: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总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生产、销售。
二是对大宗货物集散场所实施监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煤炭、水泥等货物集散场所及货运站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场(站);并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
三是完善“治超”检查措施。条例对超限检测站点的设置、公路管理机构对超限运输的监督检查职责和规范执法,以及禁止阻碍、逃避超限检查的行为等,作了明确规定。
四是加大对违规超限运输行为的处罚力度,包括对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吊销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针对目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有关单位不及时修复损毁的公路,出现事故后又互相推托的问题,条例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对公路进行巡查,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修复。
来源:浏阳网|
编辑:戴鹏
微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