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网4月19日讯(浏阳日报记者 刘志光)昨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长合管发[2011]2号),记者对比后发现,公积金住房贷款,特别是第二套住房贷款更严格了。
《通知》规定“严格实施住房公积金差别化贷款”,而此前的政策是“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实行差别化贷款政策”。而且,《通知》对“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等认定更严格了。
比如条款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认定应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第一,除本次新购住房外,其名下再无其他房产;第二,原转让注销房产两次以下或者原转让注销房产在两次(含)以上、且已注销房产面积在140平米以下。
根据调整后的政策,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面积90平米(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90平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于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这意味着改善性购房家庭需要花费更大成本。”浏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室主任黄鸿霖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那些准备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提高到五成,一次性成本大大增加;而且贷款利率是同期首套利率的1.1倍,支付利息成本也增加了不少。
据她介绍,昨日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的市民和房产商明显增多,“尽管新政策要到5月18日才实施,但对房地产的影响是一定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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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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