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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远乡镇结婚登记要进城,网友认为“与民不便”

来源:浏阳网| 编辑:戴鹏 2011-05-17 09: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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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综合楼选址在市妇幼保健院北侧,婚姻登记处在该楼一、二层独立办公。彭红霞摄


民政部门浏阳论坛发帖详细释疑

浏阳网5月17日讯(浏阳日报记者 贺亚玲 见习记者 李玲)“婚姻登记为何要在城区集中统一办理?”家住澄潭江镇的刘婷得知8月1日起全市婚姻登记将集中在城区办理的消息后,有些惊讶。愣了一下后,她接着问,“那新的婚姻登记大楼在哪里?”5月9日,本报在头版刊发《8月1日起婚姻登记将集中在城区办理》,很快引发热议。网友“12345”即在浏阳论坛上发帖认为,“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的新人办理结婚证,都得到妇幼旁边的婚姻登记大楼办理,给人家带来了很大的不便。”5月13日,一位名为“市民政局”的网友登陆浏阳论坛,以民政局的口吻对网友们的质疑进行集中回复:乡镇登记存在四大缺陷,而婚姻集中登记有利于规范行政行为,规范婚姻档案管理,实现婚姻登记全省联网办理和婚姻登记信息。

网友质疑政策实施会“与民不便”

刘婷准备半年后结婚,此前,她并没有去当地的民政办了解有关婚姻登记的政策情况。“在乡镇登记挺好的,为什么要统一到城里呢,那多不方便啊。”

根据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

正是“便民原则”四字,即引发了站在不同角度考虑问题的浏阳网友与民政部门之间的网络争议。

在浏阳网论坛的“浏河时评”版块,网友“12345”算了这样一笔账:小河乡人,来回浏阳的车费28元,中餐估计得在浏阳吃。全市的婚姻登记都在这里办理,排队是肯定要的了,一天没办理好的话,还要住宿!全市的新人都在这里登记的话,估计会给老百姓增加不少开支!

这笔账算过之后,很快得到了众多网友的支持,并纷纷质疑是否有必要这样做?网友“天马行空”即认为最大的问题在于,这项政策的出台,到底是“与民便利”还是“与民不便”?

而有些网友见乡镇不能办,就把目光转向了城区的四个办事处。“不知四个办事处能否办理,如果可以,那就不会很挤。”刘婷甚至提出建议称,如果政府能加大投入,在乡镇也能够实现系统联网,那么就没有必要专门跑到城区去统一办理了。

部门回复乡镇登记有“四大缺陷”

针对网友的诸多质疑,婚姻登记处主任刘晓于5月13日上网进行回复,“我觉得网友们对这一政策存在一些误会,有必要向大家解释清楚。”

据刘晓介绍,其实早在2007年,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就已下发《关于实行婚姻集中登记管理的通知》。“由于场所、人员等问题,迟迟没有实行。所以浏阳是湖南省最后一个没有实行婚姻集中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的城市。”

对于网友提出的质疑,刘晓认为,乡镇办理结婚登记有四大缺陷:第一,乡镇大多使用手工填写结婚证书;第二,有一部分乡镇没有专职的婚姻登记员,人员的变动比较大,业务方面不熟悉,遇到特殊的结婚对象,不知如何处理;第三,部分乡镇选择逢期办理结婚登记;第四,目前,乡镇还实现不了网上在线登记,网上登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重婚罪的发生。

而针对网友提出的城区四个街道能否办理婚姻登记,刘晓说,“城区四个办事处的婚姻登记早在2003年10月1日就已取消,统一到民政局办理。”

“我们已经考虑了登记量的问题。”刘晓表示,从8月1日后,我们的登记窗口会增至12个,周一至周五都可以办理。一楼10个窗口办理结婚登记,二楼2个窗口办理离婚登记。同时,采取使用排队叫号机和身份证阅读器,以提高登记的效率。”

■焦点释疑

从今年8月1日起,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的新人办理结婚证和离婚证,都得统一到城区来办理,明显给乡镇的人带来了不便,为何要这样做?

“可有效保护婚姻当事人权益”

如果不是8月1日起开始进行城区集中办理婚姻登记,不少像刘婷这样的新人还要经历婚姻登记的手写时代。

据刘晓介绍,目前,除四个街道办事处是“网上登记、电脑出证”外,其他乡镇还是手写婚姻登记。

“这样很不好,有些外省的甚至认为证件是假的,专门打电话来询问。”刘晓说。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手写婚姻证件已不被社会所认可,给外出务工经商、旅游的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而婚姻登记一旦在城区集中办理,将全部实现网上登记、电脑出证。

这样的直接好处是显而易见的:登记一对成功,数据将及时上传到省里的系统上,不仅有利于婚姻信息共享,能快速查询婚姻登记者是否有过婚姻史以及目前婚姻状态。同时,婚姻证书信息采用打印,减少了笔误,可以防止本人擅自改写婚姻证书信息。

市民政局局长周学文认为,婚姻登记实行网上登记、电脑出证,将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和婚姻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防止婚姻登记中的重复和遗漏现象,避免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方便了婚姻当事人,提高了登记质量和工作效率,有效地保护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综合楼选址在市妇幼保健院北侧,为何要这样做?

“可就近方便当事人免费婚检”

刘晓认为,紧邻妇幼保健院而建的婚姻登记大楼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可以方便进行免费婚检。而市妇幼保健院是浏阳惟一经长沙市卫生局考核发证的合格婚检单位,免费婚检即由其具体组织实施。

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包括婚前医学检查,即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第十二条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此法实施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婚前检查,从而取得了减少遗传性疾病、胎儿畸形等提高人口素质的效果。

不过,2003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在人们办理结婚或离婚手续时,不用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开证明,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不必接受婚前检查。同时,婚检不再作为婚姻登记的必备条件,于是全国放开了婚检“强制”的政策。

而为了顺应大环境要求,尽量减少一些新生儿出生缺陷,浏阳从2009年8月1日起实行免费婚检制度。但是2010年,全市婚前检查率仅40.17%。据市统计局浏阳2001—2010年妇女儿童“两纲”统计监测报告透露,2010年,浏阳市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5.54‰,比2000年上升了10.11个千分点,呈现逐年上升。

市统计局副局长沈训跃对这一现象做出了分析:“主要是三个原因,一是婚前检查率低,造成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措施难以发挥;二是受环境污染因素影响,出生缺陷发生病种有所增加;三是婚育观念变化,高龄高危孕妇增加。”

基于这种分析,沈训跃建议进一步加强对人体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婚检意识。“可以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婚前医学检查的正常实施,进行出生缺陷调查和出生缺陷监测,有效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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