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调整21项违法行为处罚
浏阳网7月5日讯(浏阳日报记者 罗时茂)枨冲的哥程伟(化名)违规占道下客,交警在纠正其交通违章行为时,发现他使用的是假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等21项违法行为的处罚从罚款调整为拘留并处罚款,并于近日实施。程伟成为我市持假驾驶证被拘留的第一人。
7月1日上班早高峰时,车流从城区沿浏阳大道往东区方向涌进,突然一辆的士在国税局路口的右转车道停车下客,将右转车道堵死。正在执勤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易勇和同事立即上前纠正这一交通违章行为,并要求司机程伟出示驾驶证。
“做工粗糙,一看就是假的。”易勇介绍,程伟也承认使用假驾驶证的违法事实。程伟称,他有C1驾驶证,由于跑的士很容易违章,为了逃避处罚,就买了张假的B2驾驶证。
易勇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并于近日实施,在新调整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从过去的罚款200—2000元调整为拘留15日以下,罚款2000—5000元。
目前,程伟已被治安拘留4日,成为我市因此被拘留的第一人。
记者发现,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驶类、假牌假证类和挪套号牌类等21项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和依据进行了调整,加大了对酒后驾驶类和部分涉牌涉证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来源:浏阳网|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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