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网7月26日(浏阳日报记者 李丹 实习生 谢立芳)高温下,我们可以享受哪些待遇?人社部门告诉你,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合理调整时间,避免高温时段现场作业。对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对气温和工作场所在35℃-37℃之间的,要配备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同时支付津贴。防暑津贴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150元/月。
老板不发防暑津贴该怎么办?昨日,记者从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了解到,目前他们已将包含防暑津贴标准在内的高温用工警示发放到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领取不到防暑津贴,可拨打该队投诉电话83611975,寻求帮助。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