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摩托车上了牌,办了证啊!”陈先生眼神中满是疑问和惊慌。
“摩托车除了要办牌证,还不能在车上装伞具上路,否则极易引发事故,你知道吗?”黄文星解释说,遮阳伞招风、挡视线、容易受刮擦导致车侧翻,有危险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规定,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而这种遮阳伞装在摩托车上长、宽、高皆超标。
交警当场拆除并没收了陈先生车上的伞具,随后,刘先生驾驶的牌照为“8S453”的摩托车上的伞具也被当场拆除、没收。3时20分左右,高坪镇村民吴某驾驶的一辆无牌无证摩托车则被交警当场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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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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