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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芙蓉王”批价100元/条兜售假烟涉案金额数十万

来源:浏阳网| 编辑:戴鹏 2011-09-02 08:53:21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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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40万元

浏阳网9月2日讯(浏阳日报记者 胡敏)前日上午九点,市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他来了。”庭下一位中年妇女对旁边头发花白的老人说道。

老人的眼光立即朝门口望去。她的儿子胡某身着囚衣,身形消瘦。这位只有小学文化的南区农民,因涉嫌销售伪劣卷烟被提起公诉。前日上午,这个涉案金额数十万元的贩卖假烟案在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背着家人批发假烟发展下线

此案共有三名被告人到庭,除胡某外,另外两名被告人夏某、张某此前由公安部门决定取保候审。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胡某从2010年5月到12月期间,在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且系伪劣卷烟的情况下,多次从福建省漳州市李某处低价购进假冒注册商标的白沙、芙蓉王、中华等各种品牌的伪劣卷烟。

胡某将假烟从福建贩回浏阳后,雇请了两位驾校的驾驶员运输卷烟。其中,夏某与张某就是胡某在城区发展的下线,通过这些下线的进一步售卖,胡某共卖了金额超50万元的假烟,违法获利十多万元。

这些来自福建的假烟,胡某像批发一样送往自己的下线处,其中软芙蓉王的价格为100元一条。当有人买了假烟,发现点不着烟投诉时,胡某回复称:“这么低的价格怎么能买到好烟。”

而对于丈夫大规模地售卖假烟的行为,其妻子在问话笔录中表示:“他没有跟我们说,我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妻子发现胡某卖假烟的行为是有一次在其洗澡时,翻看了一下丈夫的手机,上面显示有销售记录,“我就跟他说你在卖假烟啊?这迟早会出事的。”前日上午,胡某妻子说,“谁知道真的出了事。”

去年12月3日凌晨4时,胡某在醴陵市被浏阳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收缴各类伪劣卷烟20余件。

经营户旁听庭审“启发蛮大”

经过一上午的庭审,法庭当庭宣判。胡某等三人以牟取非法暴利为目的,从事假烟贩卖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40万元。而夏某与张某因情节较轻,且在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并积极配合破案,因为适用从轻处罚,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布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

在这场庭审中,浏阳市卷烟零售同业协会组织了城区20多家经营户来到现场旁听。这些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从业人员在听后表示“感触很大”。而协会会长唐孝华则表示,经营户要自觉抵制假烟存在的利润诱惑,“不要进假烟,为了这点小利最后违了法划不来。”

而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左良驯则表示,今后还将加大对假烟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他还向市民介绍了如何辨别假烟的一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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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假烟?

1、条盒。真烟透明纸手感细腻、触感顺滑、透明度高,假烟则烙铁封口位置排列无规律,手感粗糙。真烟商标纸有规则的擦痕,假烟则油墨颜色不纯正,套印不准确。2、小盒。真烟的内衬纸上留有规则的机器压痕,假烟则显得凌乱。真烟烟丝色泽和宽度均匀,香气自然,没有刺鼻的香精味、霉变味。假烟因为使用的是劣质烟叶,且加入硫磺、工业香精等化学原料烤制,因而有很重的化学味道,其焦油量和烟气烟碱量都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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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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