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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生鲜市场争第一

来源:浏阳网| 编辑:戴鹏 2011-10-21 09: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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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表示:希望通过集中整治形成自理自治行为

浏阳网10月21日讯(浏阳日报记者 李丹)“为什么我们会排在第二?有什么依据?”10月初,工商局会议室,来自梅花生鲜市场的管理者之一陈和文,在9月份农贸市场点评会上,对自己所管理的市场屈居第二非常在意。而排在第一名的圭斋路生鲜市场,也认为自己排第一理所当然。虽然9月份的评比尘埃落定,但10月份的评比,两个市场都在努力争取排第一的位置。

从今年9月份开始,工商部门集中整治城区九个农贸市场,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农贸市场面貌发生了大变样。

集中整治,效果明显

变化始于今年8月。在全市开展“建设美丽浏阳,打造幸福家园”过程中,工商部门带领城区农贸市场主办者去攸县学习取经。回来之后,一场轰轰烈烈的农贸市场整治行动就此拉开。

“关键是要改变市场管理方、市场租赁户们的观念,统一思想。”市工商局局长李荣表示,在整治行动开始之前,工商部门便逐一召开市场业主动员大会,印制宣传册,达到人人皆知的目的。“对于工商管理人员而言,这是一场持久战,不是一场应时战。”思想动员工作同样在接受任务的工商队伍中进行。

从9月3日开始,工商部门抽调30多名精干力量,对城区农贸市场开展了8天时间的集中整治。制止乱停乱摆、乱丢乱放行为,在农贸市场内划定农民自产自销区;要求市场门店整洁规范,销售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经营户证照齐全卫生良好;市场管理方则尽量改善硬件设施。

完善制度,促进自治管理

如何保持整治的效果?工商部门在建立长效机制上动了大脑筋。

首先,每月进行农贸市场评比并公开排名,排列前一二名的市场分别奖励3000元和2000元,最后一名的罚款2000元。并且,排名情况与每个市场的工商驻场干部考核相联系。在公布9月的排名后,这一奖惩制度已经兑现。

奖惩只是长效措施的一种,怎样在部门、市场管理方、市场经营户之间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工商部门出台两个《办法》,即《农贸市场经营户评比实施细则》、以及《农贸市场自产自销农民实行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并在梅花生鲜市场开始试点。

按照《评比实施细则》要求,将经营户在市场内的经营活动细分,明确扣分加分事项,对经营者经营行为进行考核并计分,通过日计分、月汇总、季度排名,按季度奖罚;根据季度评比结果,评定年终“文明经营户”。考核得分在100分以上的可减少租金,85分以下的增加租金,不足70分的取消下年度摊位优先租赁权。

“我们希望,通过集中整治、完善制度,发挥市场管理者的积极主动性,达到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更加重视管理,形成自理自治行为。通过改善农贸市场的环境和秩序,使市民受益,带动市民素质的提升。”李荣说,虽然这项工作已小有起色,但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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