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网讯(记者 彭红霞) 扎实推进耕地保护工作,可以确保土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也是耕地保护管理的现实要求。为了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确保粮食及其他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日前,市政府办下发了《浏阳市耕地质量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市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中提取15%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上缴省市统筹部分后,主要用于土地开发、土地复垦、耕地质量保护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同时,市政府将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标准农田建设、基本口粮田建设、中低产田土改良、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田间排灌设施建设、灾毁耕地恢复、退化和污染耕地修复、沃土工程等满足农作物安全和持续产出能力的建设项目。
为了确保不破坏耕地的生态环保,《办法》还明确,建设项目经批准需占用耕地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农业环境保护方案;环保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业环境保护方案的意见。
《办法》规定,市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中提取15%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上缴省市统筹部分后,主要用于土地开发、土地复垦、耕地质量保护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同时,市政府将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标准农田建设、基本口粮田建设、中低产田土改良、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田间排灌设施建设、灾毁耕地恢复、退化和污染耕地修复、沃土工程等满足农作物安全和持续产出能力的建设项目。
为了确保不破坏耕地的生态环保,《办法》还明确,建设项目经批准需占用耕地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农业环境保护方案;环保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业环境保护方案的意见。
来源:浏阳网|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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