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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受伤,他反问自己“值不值”

来源:浏阳网| 编辑:戴鹏 2012-02-15 08: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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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救者:救治摔伤腰部花费已近万元,被救者:等身体好转后,我会去看望他

浏阳网2月15日讯(记者 李丹)因为前去救人,却不慎将自己的腰部摔伤,在病床上躺了20多天的官渡镇居民姜友光反问自己:这救人的行为,是否值得?

这种反问带有一种责问的味道。根据其家人的描述,受伤之后,被救者未曾到医院来探望,也未打过电话问候。不过,作为被责问的对象,被救者黄非也表示,车祸中自己头部受到重伤,目前虽然已出院但还在家休养,“等身体好转后,我会去看望他”。

那么,对于此事,社会公众作何评价?从律师角度来看,处理此事又会持何种评判?

车祸后,跑去救人却摔伤自己

“出事当天,我和堂弟正在烤火聊天。突然,堂弟接了一个电话后,直呼不好,原来是刚才一起吃中饭的亲戚发生了车祸。”姜友光回忆。于是,他没多想,就和堂弟姜炫往出事地点赶。

来到车祸事发地后,姜友光发现,车子和黄非掉到了路边一个很高的磡下。“直接跳下去,太危险了。”于是两人沿路寻找,在大约50米开外,姜友光见到一处约两米高的磡。

“下面有一处大约米把宽的水泥地,可以落脚。”于是,他先坐在路边,两手撑地,顺着磡壁溜下去。

可是,意外发生了。按照他的预想,两脚着地便可站稳。谁料,由于下雨湿滑,两脚落地后没有站稳而是快速向前滑动,于是他整个身子便直接坐到水泥地上。

“当时便觉得很疼,我还试着站起来,但已经站不起来了。”姜友光说,刚摔下去那一阵,没有预料到后果这么严重,想着还要救人,还往前爬了一两米。不过,后腰处传来的阵阵疼痛,让他作罢。

结果,他和发生车祸的黄非一起,被姜炫等人送到了当地医院。

摔伤后,在医院已经花费近万元

“当时,我整个人都被吓傻了。”2月12日,在一家骨科医院,姜友光的爱人孔女士说,医生告诉他们,是腰椎第三椎体压缩性骨折,需要动手术。

随后,姜友光转诊到一家骨科医院。“在床上一动不动躺了二十天,直到昨天,才能扶着起来解个手。”孔女士说,到目前为止总共花费近万元。

“原本他是开大巴车的,一个月也能赚个几千元,现在还得躺着休息几个月。”因为躺在医院每天也得花钱,再想着孩子下半年学费没有着落,于是姜友光打算尽早出院,回去休养。

“虽然他也受了伤,但这二十几天时间里,也没打一个电话问候,更不要说亲自来探望。”孔女士说。不过,记者获悉,在当天晚上,李先生的父母前去看望了姜友光,并递上了两百元。

“住院这么多天,我一直在思考,要是当时不去的话,那就不会有这么多的烦恼了。”姜友光躺在病床上,突然声音有些哽咽:你说我这去救人的行为,是否值得?

被救者说
“等身体好转后,我会去看望他”

昨日,记者联系到了黄非。电话那头,黄非的语音低沉,表示知道姜友光是因为去救他而被摔伤住院的。

当被问及为何没能前去探望时,黄非表示,车祸中自己头部受到重伤,目前虽然已出院但还在家休养,“等情况好转一些后,我会去看望姜友光。”

“其实,车祸之后,他整个人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受到很大创伤。”姜炫说。二十才出头的黄非,去年和姜炫一起在岳阳打工,“很懂事,留住了一点钱便给家里建房子,但是还欠了蛮多钱。”

姜炫告诉记者,在这次车祸中,黄非的头部受伤,按揭贷款买的车子也搁置了,“突遭横祸,他精神状态便一直不太好,人显得很灰心。”

堂兄姜友光出于好意去救援,却在这一过程中摔伤了自己,姜炫认为,这是一场意外,谁都没有过错。(文中黄非为化名)

新闻讨论救人摔伤,责任如何划分?

原本是去救人的,却在救人过程中摔伤了自己。姜友光的朋友认为,姜友光摔伤,谁也没有过错,但他的本意是为了去救援黄非,“所以不管怎么样,对方在出院之后就应该来探望。”而在浏阳网上,网友城市猎人认为,发生车祸的人应该负责姜友光的医疗费用,还要酬谢他。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王洪流律师认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7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姜友光去救遭遇车祸的黄非,却在救人过程中摔伤了自己,黄非应给予姜友光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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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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