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举报后自首行政拘留三日
浏阳网3月1日讯(通讯员 陶功财)为了贴补家用,沙市镇大源村首家组村民沈某多次上山偷树。村民向群众工作站反映后,2月28日,市森林公安局北区派出所依法对涉嫌盗窃的沈某行政拘留三日。
将近六旬的沈某平时比较老实,膝下有两儿。一念之差,沈某砍掉山里杂木卖出换钱。随后,在偷砍他人山里的树时,被村民发现制止,并当众写下保证书。2月26日,沈某再次进组上的公山偷树,村民得知后报警,沈某在村干部的带领下投案自首。经鉴定,沈某在该组公山上所砍的小杂木共计0.3吨,价值180元。□办案手记这起案件案值并不大,却引人深思。当地村民对沈某的态度非常矛盾,对其行为感到气愤,又可怜这位老人,希望我们从轻处罚。
在带着沈某去他家拿作案工具时,我们提醒他要带生活费,正好他儿子在家,沈某便问儿子:“你身上有钱吗?先借点给我。”回应的是冷漠的:“没有。”当时,我不知道这位父亲怎么想,但我的心却是久久不能平静。
如果这位年过六旬的老人能得到很好的赡养,那么上山偷树贴补家用的事情应该不会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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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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