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撤销了这一登记
浏阳网3月2日讯(记者 胡敏 实习生 王田)为了跟前妻李桦(化名)复婚,张仁(化名)想了个这样的主意:他偷了李桦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证,再从街上找了一个长得跟李桦相像的女人,将其拉到婚姻登记处,让她冒充前妻登记“结婚”。
因为手续齐全,张仁与李桦“复婚”成功。不过,这样一件荒唐事,最终以闹剧收场。李桦一纸诉状诉至市人民法院,法官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这起婚姻登记无效。
离婚证变成结婚证,前妻毫不知情去年12月22日,李桦接到了一个结婚证,脑海里冒出一连串的疑问:“我什么时候与你复婚了?这张照片是谁和你照的?”原来,这张结婚证是前夫张仁给她的,在证件上,一张两人合影赫然在目。
“都盖有大印,我们依然是合法夫妻。”张仁很是得意。2002年,他和李桦结婚,经历了“七年之痒”后,因为两人性格不合,2009年6月协议离婚。
但是去年开始,张仁又表示还是想和李桦在一起,“为了这个家庭和孩子,还是复婚吧?”但是李桦始终没有同意。复婚心切的张仁想出了这样的主意。
因为对前妻的生活习惯很了解,张仁先后从李桦的住处,将其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证拿到手,又瞒着她在一家照相馆合成了两人的合影照。随后在城区找了一名和李桦相像的女子,一起来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因为张仁拿的所有证件皆属合法,按照正常程序和规定,张仁拿到了两本结婚证。
这事太荒唐,法院判决此登记无效李桦当然傻了眼。她找到了民政局,要求撤销这起婚姻登记。但是按照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民政部门无权撤销。于是,在民政局的建议下,李桦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查明,张仁在未得到李桦同意的情况下,持有效证件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由于张仁的欺骗行为,才导致婚姻登记部门错误地颁发结婚证。
法院一审判决决定,撤销民政局为张仁和李桦颁发的结婚证。律师表示,这起荒唐案例说明了多个问题,市民在保管自己的个人证件和信息时,要做到谨慎保管,以免被他人利用。而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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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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