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浏阳 —分享— 39岁的长沙县人李某是我市一工地的司机,工地很信任他,安排他采购物资。但李某却利用这种信任,到财务科报账不去商店盖账,侵占资金316290元用于买房。近日,李某涉嫌职务侵占被刑拘。 来源:浏阳网|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