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乐“暂停营业”已过一月,员工劳动维权仍在进行》后续
浏阳网5月31日讯(记者 李丹 见习记者 王骁)“前几天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写了一张领条,估计钱在6月12日能拿到。”昨日,原人人乐员工沈小姐说,经历一个多月的劳动维权后,自己的劳动权益基本得到保障。记者从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了解到,因人人乐在浏阳停止营业而造成的劳动纠纷,基本处理完结。
“经历近两个月的调解,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问题已基本解决。”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刘良佳向记者介绍。此事涉及到人人乐本部以及另外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和一家清洁服务公司,共计一百四十多名员工的权益,他们都拿到了4月的工资,未缴纳的保险也由用人单位补齐。属于人人乐本部的员工中,有25名已经服从调动,去往外地工作。
“此外,由于用人单位没有给部分员工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我们以此为由,在调解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了经济补偿金。”这部分人包括劳务派遣公司中的29人,以及人人乐本部不愿调往外地76名员工中10名。
“由于人人乐本部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附件中,有一条约定‘甲方调动通知一经发出,乙方需要服从甲方调动安排,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不属于劳动调解的范畴,因此另外不服从调动的66名员工,没有拿到经济补偿金。”而这些员工若对拿不到经济补偿金有争议,还得通过劳动仲裁、甚至是法院裁决。“通过这些途径,若能判定合同附件中这一条款无效,则这些员工也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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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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