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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培训机构价格不合理将不予备案

来源:浏阳网| 编辑:戴鹏 2012-06-05 10:28:51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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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浏阳市规范社会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动员大会召开。对于收费行为,市纪委、监察局要求,社会办学机构应通过媒体或设立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办学性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报物价部门备案。同时,完善收费备案制度,治理行动将严查民办培训机构的学费、培训费、住宿费等费用,严格审查民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等,严格进行成本核算,对价格明显不合理的,不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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