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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验出尘肺病,工人被突然辞退

来源:浏阳网| 编辑:戴鹏 2012-07-09 09: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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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厂前(左)和入厂后(右)的体检报告存在较大差异。刘轩摄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人维权成难题,四处奔走两年多
深入调查体检表,掌握事实证据后市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

7月6日上午,罗国明再次出现在长沙市疾控中心门口。

罗国明此行的目的,是做职业病(尘肺病)鉴定。而在此之前,他已来过两次,但均因无法确定与厂里的劳动关系而被拒绝。

事情起源于一次体检。2009年10月,罗国明经人介绍来到葛家一家石灰厂上班,但在2010年3月由厂里组织的一次体检后,他突然接到了“辞工”的通知。

就在他颇感奇怪时,市疾控中心提供的体检报告显示,他患上了尘肺病。然而,由于没有与厂方签订劳动合同,厂方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支付医疗费用。

两年多时间的四处奔走下来,罗国明发现,“维权”绝非易事。

浏阳网7月9日讯(记者 刘轩)

工作半年突然接到辞退通知

今年48岁的罗国明是蕉溪乡人,一直以来都从事挖矿工作。2009年10月,罗国明来到葛家乡一家石灰厂,从事打风钻、放炮的工作。

开始工作后,厂里与他仅以口头劳动协议的形式,对工资、待遇进行了约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我在其他矿石厂工作也没签过劳动合同,所以也没在意这个。”罗国明说。

据罗国明表示,由于在石灰厂工作出色,在当年年底的表彰会上,厂里还奖励了他几百块钱。然而,就在罗国明以为找到了单位,以后可以踏实工作时,却突然接到了厂里的辞工通知。

“我找负责人问情况,对方也不说原因,只说我不适合干这项工作了。”就在罗国明感到诧异时,他突然想到,就在被告知不要来上班之前,厂里还组织他到市疾控中心做过体检。想到这里,罗国明不禁心头一紧:难道是体检出了问题?随后,罗国明即前往市疾控中心查阅体检报告。

“尘肺病”,打开体检报告,三个字赫然在目。市疾控中心即建议他到上级职业病防治中心进行进一步鉴定。随后,罗国明拿着体检报告来到了市人民医院,诊断结果并未改变。在之后的一个月里,罗国明先后去了省劳卫所附属医院、长沙市疾控中心,得到的答案都是尘肺病。

然而,就在罗国明要求做职业病鉴定时,对方却告知,由于没有对应劳动关系的单位,无法进行鉴定。

确定“劳动关系”一波三折

“我立即回厂里找负责人商量治疗的问题。”罗国明说,自己在来石灰厂之前,曾在洞阳一家采石场工作过,但离开时采石场也组织了体检,结果是正常的。

在罗国明提供的一份日期为2009年年初的体检报告上,即清晰地注明了“未见明显异常”的体检鉴定。因此,罗国明认为,自己所患尘肺病就是在葛家这个石灰厂里工作时造成的,应该由厂方负责治疗。然而由于当时没有劳动合同,厂方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即拒绝了他的治疗要求。

不得已,罗国明只好找律师进行咨询。律师告诉他,要想进行职业病鉴定,必须确定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而要确定劳动关系,还需前往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随后,罗国明找到了劳动仲裁委员会,他出具的唯一证据就是一份体检表。但由于厂名不符,他得到的是“劳动关系不成立”的裁定。

不服裁定的罗国明,于2010年9月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确认劳动关系成立,并得以立案。由于在开庭审理中,罗国明提供的证人未如期到庭,在征得主审法官同意下,其主动撤诉,拟补充证据,找到证人后再重新起诉。然而,由于不懂诉讼期限,当他再次向法院起诉时,因裁决书已生效,被法院驳回。

一份体检表助他依法维权

怎么办?就在罗国明准备上访维权时,他经律师朋友介绍,找到了市人民检察院。

在听取罗国明的情况介绍后,检察院民行科决定受理此案,并与市人民法院一道深入石灰厂开展调查。

调查即从体检表着手。据调查,虽然送检单位厂名少了两个字,但通过全市工商注册查询,实为同一家单位,这便成了此案最关键证据。在掌握事实证据后,检察院建议法院启动再审程序。

2012年5月份,市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依据罗国明提供的健康检查报告送检单位、厂方表彰证书、同事证言等证据,确定了罗国明与石灰厂的劳动关系成立,并下达了裁决书。很快,罗国明即前往长沙疾控中心进行职业病鉴定。

7月6日中午,太阳炙热地烤着大地,在四处奔波两年多之后,走出医院大门的罗国明显得轻松了许多——等鉴定结果出来后,他即可以据此与厂里协商治疗及补偿事宜。(应采访对象要求,罗国明为化名)

用工现状
未签劳动合同并非个案

“目前,许多工人由于没有与老板签合同,造成维权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在总结多起维权案时,再次提醒:打工一定要与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合同,则要记得保留用工证据。”

昨日上午,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正在等活干的工人。“我们打工是很少要求老板签订合同的。”当记者谈及签合同的问题时,一位来自张坊镇的工人说。

“一直以来,农民工的维权意识都很薄弱,不懂得保护自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介绍,一些工人以为一切有政府管,所以不太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本没有想到要签劳动合同。

而有些工人甚至不知道自己为谁打工,也不知道雇主的单位名称。“今年我们接到过一个案子,一个工厂几十名工人都没有签订合同,最后打官司时为了搜集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费了好大的功夫”。

那么,如果无劳动合同,在发生纠纷时,可以怎样来确定劳动关系呢?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体检表”等招用工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新闻观察
工人保护不到位“职业病”维权难凸显

在法院和检察院的帮助下,维权案有了实质性的进展,这让罗国明看到了希望,但他和记者说的最多的一句话,还是“职业病维权,真的很难”。

尘肺病是危害矿工特别是煤矿工人健康的最严重职业病。由于患者肺内吸入大量粉尘,导致肺组织不断纤维化,影响通气、换气功能,进而导致全身性疾病。正因为尘肺病危害严重,所以才有“白伤大于红伤,尘肺猛于矿难”的说法。

职业病是“可防不可治”的疾病,而且治疗费用高昂,即使治好了也会留下后遗症。因此,只有前期预防才是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根本途径。

据CCTV报道称,全国1600万家有毒有害企业,受到职业病危害人群2亿人,农民工又占了大多数。去年全国统计有64万尘肺病患者。这个庞大的数字背后,是中国经济发展所付出巨大代价的缩影。

另据国家权威部门统计,我国共有10大类115种法定职业病,其中尘肺病占职业病人总数的72%,主要和吸入粉尘有关,随着经济发展,问题越来越突出。

“继河南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不久,深圳149个农民工也因‘尘肺病’维权难成为全国热点。”市委党校高级讲师李晓军认为,目前很多企业用工不规范,但在劳动力相对过剩的情况下,很多工人只能忍受恶劣的工作环境,根本无法要求企业主提供职业健康保护和劳动合同,地方政府又监管不力,导致问题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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