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内不少KTV入口都粘贴有“谢绝自带食品”的告示。李玲摄
工商部门:谢绝自带酒水的“潜规则”为霸王条款,要勇敢说“不”举报电话:83612801
苏女士来电:上个星期天在大迪飞歌唱歌,订了300元的大包厢,也在里面买了果盘和酒水,后来少了,就让朋友到外面买了点酒上来,结果KTV里的工作人员让我另外交了100元的服务费。
浏阳网8月17日讯(记者 李玲 调查报道)
消费者
自带酒水要收100元服务费?
8月12日,苏女士请一帮朋友(近30人)到KTV里唱歌,先后苏女士在KTV里购买了果盘、熟食、啤酒等食品,后因KTV里的食品偏贵,为了省钱,苏女士的朋友便到外面的小店购买了两件啤酒,带到KTV里饮用。“刚搬到大厅,我朋友便被拦住,后来进了包厢,有4、5个工作人员跟来,不准我们带酒水进来,说如果我们食用便关掉我们的包厢。”苏女士说,为了不让大家扫兴,苏女士最后向工作人员缴纳了100元的服务费,此事才算平息下来。
苏女士认为,她已经在KTV里消费了,为何不能自己带酒水进来?这样的做法太让人无语,更没有理由收100元的服务费。
记者暗访
KTV谢绝自带酒水已成“潜规则”
15日下午2点,记者暗访了市区5家大型KTV,大部分KTV都在醒目位置粘贴了“谢绝自带酒水、食品”等提示,而个别没有粘贴的KTV,细问前台同样不能自带。记者暗访了解到,5家KTV对自带酒水的处理都大致相同。如果商家发现消费者存在自带酒水的情况,会停止消费者所开包厢的使用权利。
站在记者身边开包厢的邱先生对记者说:“KTV里都不能自带酒水,没有一个例外,你们还是别带了。”
记者随后在KTV里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市民都对这样的规定又恨又无奈。邓先生说:“KTV里的东西都很贵,买了都会影响心情,我们一般都买些东西偷偷带进来,便宜很多,但酒就没有办法了。”
部门回复
谢绝自带酒水,属于霸王条款
昨日上午,记者和苏女士前往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分局,合同科的科长贝文表示,KTV“谢绝自带酒水、食品”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因此KTV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食品,不仅剥夺了消费者娱乐时的需求,也属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KTV出售的酒水、食品,限制了消费自由。
贝文表示,苏女士反映的情况,他们会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他们会向KTV给予警告,要求其撤掉该项条款。另外,KTV还要接受行政处罚,处3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记者提醒市民,霸王条款是近期的重点整治对象,如果市民遭遇霸王条款,要勇敢的说“不”,同时可以拨打举报电话83612801。
来源:浏阳网|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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