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冰
据10月26日《浏阳日报》报道,我市第三届道德模范人物评选结果出炉,何平等十人“感动浏阳”。他们的故事,他们的博大和质朴,呈现着人性深处的美丽。3年前,市精神文明办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感动浏阳”道德模范人物评选活动;3年来,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影响力不断增大,愈发深得人心,通过活动的开展,树立我们身边的道德楷模,起到了移风易俗倡导美德的作用。笔者以为,尤其是在道德失范的今天,这样活动更是意义非凡。因为,在评选的过程中,人们积极参与投票的同时,也被人物和事迹感动,道德楷模的事迹于是得到认可和张扬,并在认同的过程中引发着震撼和共鸣。与此同时,道德模范代表着社会的道德主流精神和方向,以一种坚定的姿态,以一种向善之心,与他们所代表的美德同行。
公元223年,蜀汉皇帝刘备离世之前,为后主刘禅颁下遗诏,其中,“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成为流传千古的佳句,并深切地影响着其后一两千年的中国人。当现代物质的理念越来越深入地影响到人们的生活和价值观的时候,国人的认识中难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勿以善小而不为”,越来越多的人在日常生活中,选择了“小善不为”,选择了“明哲保身”,选择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最让人心寒的是人们对道德失去敬意,见义勇为者被嘲弄,助人为乐者被误解,诚实守信者遭奚落……
当行善得不到公众支持,道德行为孤立无援,“道德沦丧”种种情景让人痛心,显示了一直以来我们对恶行愤恨有余,对善良传扬不足。因此,对道德榜样的推崇显得尤为重要。社会道德的力量来自榜样,通过道德模范评选,不仅能对扬善者给予旗帜鲜明的褒扬,更能以一批普通人的故事,唤起人们对道德的信心。当故事被阅读,善行被传播,相信更多的人会重新打量社会风气的主流,重新衡量自己的道德选择。
“道德是我们行走在人间的正路”。要让寂寂生长于民间草野的道义之情,默默勃发为普罗大众的仁爱之心,笔者以为,我们身边并不缺乏可贵的道德实践,也不缺乏道德榜样和道德资源。只是道德从来都不应是虚无且曲高和寡的,从来都不是“独行”的。某种意义上而言,道德应该成为一种信仰,一种生活方式,以求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去依照道德行事,每个人都从自己开始,从小事开始,对善行孜孜以求并发扬光大,构筑出我们美丽的生活。
来源:浏阳网|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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