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晓
伊春市妇女陈庆霞2007年因到北京上访被当地有关部门劳动教养十八个月。获释不久后又被限制人身自由,安置到一所废弃的太平间中,迄今已经3年。据媒体报道,她被专人24小时看管,想被接走必须经官方同意。伊春市带岭区宣传部公开回应此事,称是对信访人员的“人文关怀”。
在我们的印象中,人文关怀就是关注人的生存与发展,就是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比如,帮一把左邻右舍是人文关怀,陪一陪病床上的亲友,是人文关怀,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为心理病人安抚疏导也是人文关怀,如此说来,伊春的社会文明标志与大众理解截然不同了。在我们这个社会,处处可见人文关怀的事例和身影,但唯独没有人想到,把人关进太平间也是“人文关怀”!
四个拿工资的大男人的工作,就是在太平间外看管一个双腿不能直立的妇女,可以有钱装摄像头,可以请专人把守,有这些精力和钱财为什么就不能帮人家把困难和疑惑解决呢?退一万步说,这位被关进太平间的妇女即便在表达诉求的过程中,有这样或那样的不合理言行,也应该是诉诸共和国法律,而不是让太平间成为非法拘留所和某些人的人性沉沦地。党的十八大之后,新一届领导人越来越重视法治建设,也越来越重视社情民意,伊春市此举显然与法律相悖,是极端的漠视尊严,践踏法律,对当地政府的形象也不仅是抹黑。
社会在不断进步,法制在日益健全。一些非法剥夺他人基本权利的举动,理当被曝于光天化日之下,受万人唾弃,受道德和法律的审判。我希望,将上访者关进太平间还称为“人文关怀”的荒唐和无耻,在我们这个文明社会再不要出现。
来源:浏阳网|
编辑:戴鹏
微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