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桥
春节期间,我市的出租车普遍大幅度涨价,除了偶然有司机按照常规打表,并且按表收费之外,大部分司机一张口便是“10元起步”,具体收多少,“最终解释权归出租车司机”。甚至还有市民对此提出异议时,遭到了司机的污言秽语。(《浏阳日报》2月16日8版)大过年的,市民们大多图个好心情,遇到出租车收费大涨多数不愿意同司机理论,选择了接受。这也就是出租车敢于明目张胆涨价,涨价完了以后还要“理直气壮”骂人的原因之一。然而,大家没有发声并不等于没有看法,在出租车利用春节机会涨价上,至少有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厘清。
首先是,出租车能不能完全按照市场的模式实行“随行就市”?我注意到,一些出租车司机涨价的理由是,过年了,出租车都跟着休息也不成,需要用高收费来刺激加班。这是典型的市场论,看起来还是有一定道理。然而持这种观点的人大概忘了,出租车其实是城市公共交通的组成部分,为了城市形象和行业的稳定,它不应该、事实上也确实不是完全市场行为的,政府对其进行了必要的监管,包括城市出租车的保有量、价格的敲定等诸般细节上,都进行了广泛的调研,民主的听证,最后形成的结论,必定是充分照顾到了各方的利益——其中就包括,出租车保持价格稳定的前提下自身的效益。从这个来说,出租车平时其实是没有遇到很强的市场竞争的,那又有什么理由在春节时按照市场规律涨价?
然后是,春节“加班”的三倍薪酬怎能由消费者来出?现在国家政策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护越来越细致,越来越人性化,其中就包括春节假期加班三倍薪酬的相关规定,于是这也成为了出租车涨价的一个理由。我想说的是,春节加班,各行各业给员工付三倍薪酬的那是老板,那是因为此时劳动力供应紧张和劳动负荷加大两大因素共同作用决定了的。如果出租车司机是给别人打工,那就找老板要加班费好了;如果他自己就是老板,那就在吃饭的时候加个菜犒劳一下自己好了,凭什么找乘客多要钱呢?谁见过春节期间超市营业员找顾客要加班费吗?
出租车取得了在一座城市的营运资格,同时也就承担着在一定的规则之内做好服务的责任。这种服务的质量需要在一年到头都保持着较高的水准,万不能在春节这样特殊的时段趁火打劫,牟取暴利,给老百姓添堵,给城市形象抹黑。最重要的是,出租车的营运要接受严格的监管,对其违规行为,相关管理者不能视而不见或者手足无措。人的毛病是惯出来的,行业的毛病也是惯出来的,如果出租车春节涨价在这座城市被默许,那么要从其他节日其他途径再行找出涨价的由头来,恐怕也不是什么难事。坏的先例一开,真让人担心还有什么其他毛病接踵而至。
我并不想提“这几年出租车表现怎样”的敏感话题,反正,围绕出租车引发的说道倒还真是不少。就事论事,出租车趁着春节大举涨价的做法无论如何都难以说得过去。“该出手时就出手”,相关的监管部门可以好好治治这个乱象了。
来源:浏阳网|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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