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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征差额20%个税,房主过户忙

来源:浏阳网| 编辑:戴鹏 2013-03-05 09: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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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颁布后第一个工作日部门受理过户手续量增七倍,新规细则未出台仍按现有政策执行

浏阳网3月5日讯(记者 喻彬彬)上周五,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二手房按转让所得的20%计税这一政策反响强烈,不少市民纷纷赶紧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新政颁布第一个工作日,受理过户80宗

新政颁布后上班第一天,政务中心住保局二手房服务窗口就挤满了前来咨询政策和办理房屋过户的市民。

“今天特地请了半天假来办理手续。”在长沙工作的张女士两年前购买了一套100多平米的住宅,但因种种原因,迟迟未过户,当得知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要对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按20%计税,不得不加快过户手续的办理。

与张女士一样的市民不在少数。“中午和下午都在加班办理。”政务服务中心住保局窗口负责人刘涛介绍,当天已受理过户80多宗,其中完成所有手续交易的为31宗,“平常平均每天不过10宗左右。”

实施细则未出台,个税仍按现有政策执行

政务服务中心地税局窗口工作人员介绍,虽然中央已经发布相关政策,但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具体实施时间和操作细则还未出台,目前依然按现有政策执行。

“营业税为5.6%,个人所得税为1%,印花税免征。”该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房屋满五年,则免征营业税。

不过,不论住房是否满五年,契税都要交。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小于144㎡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2%,超过144㎡则需缴纳契税4%。

政策解读

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按差额20%计征所得税的做法并非新规。此前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征办法:差价的20%或总价的1%~2%(1%针对普通住宅,2%针对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可以从低选择。新政策则明确按差价20%征税。示例如下:

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原值)×20%以普通住房为例,一套30万购入的房产,现以40万的价格出售,按之前个税为成交总价的1%算,为0.4万元;如果按新政策计算,则为(40-30)×20%=2万元。个税增加1.6万,相当于房屋总价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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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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