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正继
据《浏阳日报》报道,近日,市民张女士在洗头时,看到墙壁上贴着一张提示:使用消毒毛巾,多收1元。可此时毛巾已经拆开,张女士在美发店洗头便遇到这需要多付的1元“消毒费”。
我们都知道,理发店应当提供消毒毛巾。在卫生部、商务部联合颁发的《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中明确规定:毛巾、面巾、床单、被罩、按摩服、美容用具等公共用品用具应一客一换一消毒,清洗消毒后分类存放;直接接触顾客毛发、皮肤的美容美发器械应一客一消毒,未经消毒的毛巾不允许使用。
笔者认为,消费者去理发,就和理发店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理发店将本应由自己承当的消毒费用由消费者支付,向消费者强制收取毛巾消毒费是典型的义务转嫁,也是典型的强制消费,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来源:浏阳网|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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