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伶俐
据《浏阳日报》报道,高坪镇志民村西坑小学,原是1996年村民集资修建的一所学校,随着近年来的学校撤并,现该学校已是一所闲置小学,村委会认为:学校闲置又没人管理是一种浪费,于是他们便将这一国有资产变卖给了村民,成了私宅。
学校一旦盖起来,就属于国家财产,不再属于个人或村集体财产,以现在的政策法规来说,村委会绝对没有资格变卖学校。“没有学生上学,如果学校就这么闲着,没有人管理房子迟早会塌掉,也是一种浪费。”仔细想想,志民村原党支部书记张瑞平说的这句话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怎样才能使闲置小学不再闲置,怎样才能使国家财产不再流失?
笔者认为,首先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闲置校舍,将它办成农村幼儿园,以解决农村幼儿上园难的问题,或者是将它办成成人学校和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开展多方面的科学技术培训,让它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继续作贡献。如果这些都不行,确实需要置换、出租、出售闲置学校,所得资金也要由教育部门统一处置,主要用于发展当地的义务教育。
来源:浏阳网|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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