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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水域禁渔,“先礼”还待“后兵”

来源:浏阳网| 编辑:戴鹏 2013-03-25 10:51:29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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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辉庆

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前通告,2013年3月20日0时至2013年6月20日24时,市辖浏阳河、捞刀河、南川河及其支流天然水域进入新一轮的禁渔期,随后禁渔首日巡查,发现浏阳河渔民上岸,渔船靠岸,未出现违规捕捞现象,达到了令行禁止的效果。从中,也反映出广大市民自觉意识与较高的素质。

河道养鱼,是净化水系、提高水质的一种最好的方法。只是,由于少数人员的短视或利益驱使,浏阳河流域及市内其他几条水系一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电鱼、毒鱼、炸鱼等行为。所以笔者认为,要巩固扩大现有成果,一纸禁令之后,还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禁渔制度顺利实施。

首先是要加大监管力度。对于天然河道渔业资源的监管,一直以来都是以渔政部门的巡查为主,群众自发的举报为辅,然而受人员、经费、装备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难免百密一疏,往往导致一些比较随意的电鱼毒鱼炸鱼行为,在民不告官不究中得以屡屡进行。所以,加大监管力度的首要举措是健全监督网,将电、毒、炸鱼行为纳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综治管理内容,实行群管群治,责任区到人,让破坏河道渔业资源的行为无处遁形。

其次是要加大打击力度。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的出现,很大程度是利益驱使使然,所以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应该严格执法,该收缴工具的当场收缴销毁工具,该罚款的罚款,该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其立马采取补救措施。只有罚到心痛,以儆效尤,能让意欲无视禁令的人员在出手之前先掂量掂量后果,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场景也才能得以早日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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