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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网捕鸟的同时,法网也已张开

编辑:戴鹏 2013-03-27 09:39:34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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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新华

在市委党校附近山头上,有人张网捕鸟,每天都有四五只鸟被挂住。每天下午,捕鸟人都会带着鸟笼子去收鸟。(3月19日《浏阳日报》现场版)

鸟类是人类的朋友,保护鸟类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环境保护、科学文化素养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文规定:私自拉网捕鸟属违法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捕鸟。对非法捕杀、收购、经营、贩卖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鸟类或对非法捕猎一般保护鸟类20只以上等触犯刑律的,将追究刑事责任。稍稍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捕杀鸟儿就是破坏生态环境,不仅遭人唾弃,还承担着以身试法的风险。那为什么捕鸟者还要去冒天下之大不韪?答案显然就是利欲熏心:野鸟可以卖钱。相比其他行业辛苦劳动一天只几十上百元的收入,还要劳心劳力来说,捕鸟几乎不需成本,只需要找个山头,拉开大网等待鸟儿们自投罗网,赚到的全是“纯利润”。

捕鸟者之所以胆大,根本的原因是因为有人买,而且需求旺盛。正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说到底,吃鸟肉的人其实也是幕后元凶之一。对很多人而言,烹调各种野鸟只是偶尔尝个“鲜”;对鸟来说,却是性命攸关;对于自然和生态来说,则是难以复原的遗憾。有需求才会有市场,有市场必有销售网络。没有捕捉、运输、批发、零售、宰杀、加工这样一个完整的链条,就不会有每年各种季节对鸟类的大肆非法张网诱捕。面对捕鸟者,大众的谴责是苍白无力的,亟待法律手段更强势的介入。而相关执法部门的严查,还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方面,要让鸟儿能自由自在地飞翔,更要靠所有潜在的“消费者”一起努力,从根源上切断捕鸟卖鸟的利益链。这样的“鸟事”就关乎我们每个人,需要人人去关心。只有大家都从自身做起,共同来保护鸟儿,“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的美好环境才可能出现。

现在是春季,正是鸟类们繁殖的季节。市委党校附近山头上的捕鸟网对有关部门监管方式提出挑战,我们希望“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严惩捕鸟者,并彻底清查背后隐藏的“销售网”。法律是控制人类贪欲最有效的手段。因此笔者想提醒捕鸟者:你张网捕鸟的同时,法网也已经张开等你!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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