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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红罐权益属于创造者加多宝

编辑:戴鹏 2013-05-14 19:01:12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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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5月15日开庭日期的临近,关于红罐官司的争论也愈来愈加火热,种植户、经销商等相关群体纷纷通过各种形式力挺红罐属于加多宝。而国内多名法学法律专家也奋起疾呼,期望法院能给出公平公正的审判结果。

  据悉,针对此案,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郑胜利,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商标局原副局长曹中强,北京务实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原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程永顺,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等30多位法律专家联名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一致认为,根据我国法律和大量的司法判例的一贯精神,广药擅自使用与加多宝知名商品包装、装潢近似的包装、装潢之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上述专家认为,根据公认的法律准则,民事权益的获得必须正当。对于财富而言,“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谁付出了创造,谁投入了使用,谁做出了贡献,谁就是创造成果或劳动成果的所有者。在法治的原则下,任何人都不可以超出法律的界限,不正当的取得他人的创造成果或劳动成果。

  意见书显示,根据本案现有证据材料可以认定的事实是,红罐包装、装潢是陈鸿道设计,授权加多宝集团使用、投入商业生产经营,其依法应当属于加多宝所有。广药集团既非红罐包装装潢的设计者,也从未使用过红罐包装,它对该包装装潢没有支配权。在广药收回“王老吉”商标权之后,亦无权使用与加多宝红罐包装、装潢相同或近似的包装、装潢,否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专家一致认为,根据商标许可协议,双方通过对红罐和绿盒包装的各自专有使用约定,并通过长期的实践队市场进行了平等的划分。基于此,鸿道集团设计了红罐凉茶的包装、装潢,并通过加多宝长期使用和大量投入广药宣传,在大幅地提升了“王老吉”商标价值的同时,该特有的红罐包装装潢也成为加多宝重要的商业标记,成为它重要的财产。17年来,广药生产的凉茶,从来没有使用过红罐包装装潢,广药集团要求“红罐”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如影随形地跟着‘王老吉’注册商标权利一起“返授”给广药集团,没有法律根据支撑,也没有法理依据支持。

  舆论呼吁,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职能,就是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市场主体必须遵循诚信原则,公平竞争。中共十八大提出“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这是市场行为的底线,没有人可以超越这条底线。而对于红罐官司的公平呼唤,我们也坚信法院能够给出公平的审理结果。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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