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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男子网上造谣“警察暴力执法”被拘

编辑:戴鹏 2013-08-26 17:17:46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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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提高自己在论坛知名度,满足虚荣心

浏阳网8月26日(记者 罗时茂 通讯员 张琴江)交警查纠酒驾,带离一名不肯吹气检测的男性司机时,对方不配合,这一幕被目击者金某看到。然而,在他的帖子中,正常执法行为被编造成“暴力执法”,添油加醋虚构了一些内容,引起网络舆论关注和传播。

事实上,这些内容纯属金某捏造,以达到提高自己知名度的目的。8月21日,金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行政拘留七日。

男子发帖
谣传“警察暴力执法”

8月20日晚,一本地论坛有人发帖,以吸引眼球的标题《三千巡警可吞日》,称巡警“暴力执法、殴打市民”。

帖子末尾称自己用手机拍下视频,“有图有真相,接下来就看你们的了”,吊足网友胃口。

帖子发出后,引发众多网友就帖文进行评论。当晚,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赵丁山要求连夜进行调查处理。

经过调查,帖子内容严重失实。事实是,当晚7时30分,交警在市纪委、媒体的参与下开展查纠酒驾行动。8时,路检民警在广电中心对面环线辅道发现司机王某涉嫌酒驾,对其进行吹气测试酒精含量,但王某极不配合。

民警多次劝说无果,与王某同车的男子称“警察打人”,民警现场要纪委、媒体工作人员监督执法。在做工作要王某配合吹气未果的情况下,民警准备将其带回进行抽血测试,但王某仍不肯上车。为防止事态扩大,警方依法强制带离。

经抽血测试,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7毫克,已达酒驾标准。公安机关对其实行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被抓后承认
“只是想引起网友关注”

当晚11时,市公安局在才常广场附近一网吧找到发帖人金某。

金某称,交警执法时,他恰好路过,便站在远处看。“当时我站得比较远,听不清他们说什么。”

在目睹执法过程后,金某在网吧发帖称“巡警暴力执法”,“不分青红皂白,直接对几个市民采取强压措施……”

在帖子末尾,金某称“以上由本人亲眼目睹”,并称用某品牌智能手机拍下全过程,宣称“有图有真相”,有“视频、语言等一切资料”。为引起网友点击回复,他还称“看楼下给不给力”,发动网友“围观”。

在审讯过程中,金某承认:“全部是虚构的,歪曲了事实,根本就不存在帖子上说的情况。”

不仅如此,他所谓的“有图有真相”其实没有任何视音频资料,他用的是一款杂牌手机,但当时之所以这么说,“就是要网民相信我所说的事情,引起网友的遐想。”8月21日,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人员金某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对话
编造谣言是想让自己出名

23日上午,记者在市拘留所见到了金某。金某称,22岁的他在比一比数码城一公司工作,平时喜欢上网,“年纪轻,是个愤青。”

浏阳日报:你当时在现场,看到了什么?

金某:有警察在执法,但执法干什么不清楚,也不认识警种,后来才知道是交警查酒驾。

浏阳日报:过程中有暴力执法吗?

金某:是正常执法,没有不文明语言和行为,我扭曲了事实,写成暴力执法。

浏阳日报:你的帖子是怎么写成的?

金某:我在网上搜了一些有影响力的帖子,复制了它的格式和内容,再改一下就发出去了。

浏阳日报:这样做的目的是?

金某:我发帖子就是为了出名,我在论坛里的知名度不高,想发这种帖子引起别人的关注,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浏阳日报:在虚拟社会里,出名能得到好处吗?

金某:不能,只有虚荣心上的满足。“以后我会三思而行。”金某称,他在不了解真实情况时贸然发帖,对部门和自己都造成了不良影响,今后将不会冲动行事。

□案例
多人因散布网络谣言被拘留

2010年12月长沙一男一女因捏造“南郊公园枪击案嫌疑人28日将再度作案”、“长沙‘10·25’案犯罪嫌疑人落网”等恐怖、虚假信息被处10日行政拘留。

2011年12月11日长沙的佘某、肖某在网上编造“长沙5000警察打造最牛婚礼”虚假视频信息被行政拘留。两人将当年12月6日省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汇报演练队伍与当地举办婚礼的现场场景拍成视频,发布到网上,并捏造事实,造成恶劣影响。

2013年8月19日因多次利用谣言攻击铁道部、红十字会、张海迪、雷锋等名人,甚至运用色情手段包装帮欲出名的女性炒作,“秦火火”(原名秦志晖)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抓获。其制造并传播的谣言多达3000多条,目的就是想出名牟利。

□延伸
打击处理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关法律依据

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节选):利用国际联网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节选):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节选):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警方表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凡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人员,警方将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目前,上网已成为市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警方希望网友不要信谣传谣,未经核实,不应随意传播、转发信息,而应积极参与监督、举报虚假信息,共同打造文明诚信的网络环境。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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