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穿村而过的106国道两旁,矗立着整齐崭新的路灯。这些路灯的建设资金,有一部分来自于村民自愿筹资。记者邓华
部门: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原则上谁受益谁投资
浏阳论坛网友“Vicky_Huang”发帖:106国道金刚镇太子湖村界口段去年底安装了路灯,这本来是好事,但是却要村民交钱。家里面有一个门面交400元,有两个门面交600元,有3个门面交800元。我认为这个费用不合理,国道公用设施,为什么要向村民收钱?
浏阳网讯(记者 邓华 调查报道)
村民质疑
国道沿线安装路灯要村民交钱?
太子湖村位于浏阳金刚镇与江西醴陵的交界处。穿村而过的106国道两旁,矗立着整齐崭新的路灯。这些路灯在去年底已经安装好,住在国道旁边的何女士说,自从有了路灯,晚上出行方便了很多,也安全了很多。
“这里地处两省交界,以前常有偷盗事件发生。另外,随着106国道的改造,这里的车流量比往常增加了一倍,沿线建房子的村民越来越多。”太子湖村党支部书记陈宜美说,此前没装路灯的时候,晚上发生过老人小孩被车撞的事故,村民多次提议安装路灯。
现在路灯装好了,但一些事情也引来国道沿线村民的质疑。“国道上安装路灯,我觉得应该不要私人交钱。”村民何德胜说,“去年底村里有人来收费,我有两个门面,交了600元。”很多住户提出,国道上装路灯让村民掏钱有些说不过去。交了800元的何女士担心,以后还要村民交电费。
村委说法
片区代表召会决定筹资安装路灯
作为106国道浏阳段的管理部门,市公路局办公室主任李昌国表示,公路局主要负责道路的路面整修,路旁安装路灯或者其他的建设规划由当地政府或村委会负责。2013年7月3日和4日,太子湖村村委会召集墨庄、界口、浒潭三个片区代表,开会讨论了106国道亮化工程,并成立了以沿路户主为首的沿路亮化工程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显示,会议决定在村里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动员村民自愿筹集资金安装路灯。
“会上推举出了由沿线村民组成的领导小组,对路灯安装负责规划,村委会没有直接参与,只监督他们的工作。”陈宜美说,“我们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由本地村民出资,如果安装的费用不够,还会要当地企业支援一部分。”
记者了解到,路灯安装的费用,都由这个领导小组成员分片区收取,并向村民公布。既是沿线村民又是领导小组成员的陈友芳,提供了一份太子湖村106国道周边亮化工程沿户收款明细表,详细写着每户村民的收费金额,400元、600元、800元不等。“按照门面多少来计算,在各片区进行了公示。”而他负责的浒潭片区,“已经全部交齐。”而所有片区中,目前还有20%左右的村民不愿缴纳这笔费用。
至于电费的问题,陈宜美表示,村上会想办法来解决。
部门声音
具体操作由领导小组负责镇政府将监督
金刚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太子湖村106国道沿线村民根据“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自发组织对106国道沿线安装了路灯,村委会仅仅是协助成立了由沿线村民组成的安装路灯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操作全部由领导小组负责,安装前召开了沿线村民会议并对此事进行了表决,对投资项目进行了详细预算公布,安装后才进行收费,此事并非政府行为,但镇政府将对此事进行严格监督。
律师观点
村民代表大会所做的决定村民应当遵守
村民代表大会已经通过了村民筹资安装路灯的决定,村民是否可以不缴纳这个费用呢?本报常年法律顾问王洪流律师表示,村民代表大会开会的合法性必须要保证,如果是已经表决通过了,这个行为已经执行完毕,村民即使反悔,村委会也有权利要求村民按照原来的会议决定缴纳相应的款项。
编辑:戴鹏
微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