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值得高兴的是,马女士等网购达人的这种苦恼从3月15日起将成为历史: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网店应实名登记、交易信息应透明化等,而消费者则将享有无理由退货权利。记者李丹
市民投诉
减肥产品没效果,找客服被“拉黑”
今年2月,马女士通过一个网站,购买了一种由浏阳厂家生产的减肥产品。网站宣传和客服人员均表示,这种减肥产品效果非常好。但马女士在服用两瓶后,却没有一点作用。她先后联系了该网站的两名客服,均被拉入黑名单。
马女士只好向工商部门投诉,今年2月下旬,市工商局受理了这一投诉。经过核查,马女士所进入的购物网站,并非厂家的官方网站,而是其在上海的一个代理商私自设立的网站。最终,厂家责成代理商给马女士退了款。
新法施行
商家申请“电子身份证”,信息一目了然
“在处理网络购物的投诉时,最难的就是找到商家的资料信息。”市工商局网络和合同监管科科长邓力臧介绍,随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即将实施,今后,凡是在我省工商进行登记备案的网络公司及网店都可以申请电子标识。取得电子标识的商家,其网站上会被嵌入“工商红盾”标识,消费者或其他企业与网络商家进行网络交易时,点击该标识就可查看其注册、年检等信息。
除此之外,电子标识还可以进行消费投诉。这样消费者在网购时,如果需要维权,可以通过网络便捷通道直接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并能在线得到反馈。
消费者维权
为了1元钱的特价商品维权20余天
去年10月,市民兰小姐在淘宝官方促销平台上,看到一款护肤品促销,原价要一百多元一瓶,当天的促销价只要1元,浏览量和点击量都非常高,因此她也拍下了一瓶。
但收到包裹时,她傻眼了,发过来的货物根本不是她所拍下的促销产品,而是一瓶SOD蜜,原价为7元。
百元护肤品变七元 SOD 蜜
“我最关心的并不是这1块钱花得值不值,而是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在此情况下,兰小姐多次联系卖家,最后对方回话:“亲,不好意思,跟您解释一下,我们本来做活动的产品只有5件,结果报了50件,费用我们无法承受,所以发了 SOD 蜜,希望您能理解。”
兰小姐觉得,这事若是卖家在发货时,就能跟自己沟通,她肯定能够理解并接受,但对方并没有这样做。
而卖家却认为买家只出了一块钱,而她发的产品价值几块钱,买家已经很划算了。因此,卖家的态度也变得强硬起来。
“我拍下了东西,付了钱,你就该发准确的商品给我。”没有想到,对方却回了一句“没必要提前跟你联系,但凡通情达理的人,不会像你这样。”
跟卖家协商无果后,兰小姐自己垫付运费将该 SOD 蜜退了回去,并要求卖家发正确的商品。但卖家收到东西之后,仍不肯发商品、不肯退运费。
维权20天,追回货款、运费
沟通无果后,兰小姐在淘宝网站进行了投诉。最终,由淘宝先行赔付了运费,但那个特价的产品,卖家始终没有寄给她,只退还了1元钱。
整个维权行动持续了20多天,虽然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但兰小姐觉得,作为一名网购消费者,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我遇到很多网购的人,都因为怕麻烦,就放弃了自己的权益,这样会纵容不良卖家,最终还会损害更多买家的权益。”
在3月15日施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应遵守基本的义务,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不得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等。而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说明网友获得了“后悔权”,以后可以放心网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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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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