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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应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小微企业减半纳税

编辑:戴鹏 2014-05-07 08:02:56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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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阳日报讯(见习记者陈郁琳)小型微利企业在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发挥着积极作用。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

    通知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或是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市国税局负责人表示,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据悉,我市有相关纳税人约1600户。“这项政策的实施,预计全年将为纳税人减税400万元。”负责人表示,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将助推我市小型微利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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