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创业富民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制度》出台,明确支持范围、标准和原则
浏阳日报讯(记者贺亚玲)今年申请了项目资金,明年重新注册换个公司又来申请;同一个产业,却是不同的公司……用这些方法来骗取创业富民专项资金的情况曾经存在过。
为了防止这类情况再次出现,市创业富民办出台了《浏阳市创业富民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制度》,明确规定,凡属老企业更换执照或法人代表作新项目申报的、借用大学生名义注册作大学生创业申报的一律不予扶持,且记入信用档案,永久取消创业富民各项申报资格。
为确保项目扶持资金用到实处,在资金到位一年内,市创业办将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对本级创业富民扶持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如出现项目中止运行、发现弄虚作假情况、未规范使用项目扶持资金的,市创业办有权追回扶持资金,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制度》还明确了创业富民资金支持的范围,长沙市级创业富民专项资金用于初创型小微企业的贷款贴息和项目资助;浏阳市本级创业富民专项资金用于初创型小微企业的项目资助。支持的标准为,长沙市级对初创型小微企业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进行扶持,单个项目最高额度10万元。浏阳市级单个项目无偿资助最高额度为5万元。
《制度》明确,已享受市委、市政府其他专项资金扶持的,不重复安排。对科技型、创新型、示范型创业项目以及大学生、女性、归国留学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复退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创办的初创型小微企业将予以优先扶持。
市创业富民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有长沙的中介组织来到浏阳,联系一些新注册的企业并签订合同,表示将确保申请到创业富民专项资金,但获得资金后需与他们分成。市创业富民办特别提醒,为了申报工作的公平公正,凡是委托中介代办申报的企业一律不予扶持。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