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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毒豆芽案一审宣判三人获罪

编辑:戴鹏 2014-10-31 08:58:02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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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为了增加产量,生产出品相好看的豆芽,他们在培育时,添加苄基腺嘌呤和氯苯氧乙酸钠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

    今年1月份来,浏阳警方连续捣毁了五个生产加工“毒豆芽”的窝点,抓获多名涉案人员。近日,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三名被告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据检方指控,从1992年开始,沿溪镇村民张某某、孔某某夫妇在自家住宅内开设豆芽生产作坊,购买和使用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或6­苄基腺嘌呤的“无根粉”、“无根豆芽生长剂”、“无根豆芽水剂”等物质生产豆芽,并销售至沿溪镇农贸市场和附近学校食堂。期间,由其儿子张某负责协助运送、销售。

    经法院审理查明,张某某一家人为提高豆芽产量,缩短豆芽生长周期,在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2011年11月至案发时,共生产、销售有毒有害豆芽约4800公斤,非法获利近万元。为此,法院认为上述三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判处孔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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