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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要债非法拘禁他人被判刑

编辑:戴鹏 2014-11-26 08:52:49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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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没要到自己却“进去了”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因合作项目失败索要投资款项未果,七宝山村民付某平便委托亲戚周某亮等人向合作伙伴卜某兴催账,并采取殴打等非法手段限制卜某兴人身自由。警方在获此信息后,迅速将周某亮等两人抓获。近日,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此案,周某亮等两人因非法拘禁罪获刑。

    去年,卜某兴与付某平合伙投资开铁矿,后因种种原因停产,合作失败后,卜某兴同意退还付某平的投资款及利息,但却一直未兑现。在多次催款未果后,付某平便委托其亲戚周某亮代为催收。据检察机关指控,今年4月30日晚7时,周某亮在得知卜某兴入住我市某酒店后,遂邀集蔡某云等人赶到酒店找卜某兴问账,并采取暴力手段将其带离。

    随后,周某亮、蔡某云等人将卜某兴先后转移至关口中学附近山坡、碧景湾某咖啡馆等地看守并实施殴打,直到当晚11时,卜某兴被迫出具欠条后,才得到释放。后经法医鉴定,卜某兴头皮下血肿,多处软组织挫伤,属轻微伤。

    对此,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亮、蔡某云伙同他人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且具有殴打被害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依法判处周某亮有期徒刑六个月、蔡某云拘役三个月。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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