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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10个路口新增“橙黄区”禁止停车

编辑:戴鹏 2014-12-19 09:31:15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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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霜路与北正北路十字路口,路沿石已被涂上橙黄色,橙黄线条对应的路口区域禁止停车。记者李丹

违者将扣3分罚100元
从明年1月起实行电子警察抄牌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丹)如果你够细心,可能已经发现,最近几日城区多个路口的人行道路沿石被粉刷成了橙黄色。颜色的改变,意味着什么,可能还有很多人不知原因。记者从市公安交警大队了解到,这是交警部门为缓解城区交叉路口道路拥堵而采取的举措,即在十字路口划定“橙黄区”禁止停车。

    今年4月,在石霜路与金沙路十字路口,交警部门将石霜路路口沿线50米的人行道路沿石涂上橙黄色,并设置了禁止停车标志,试点路口“橙黄区”,禁止停车。

    “通过试点,我们发现,这一举措有效缓解了金沙路与石霜路交通拥堵现象。”市公安交警大队综合管理中队警官袁雁军介绍,城区交通拥堵现象大约有七成发生在道路相交口,通过在路口采取禁停措施,对解决因路口违法停车而导致的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等问题,效果较为明显。

    在石霜路路口试点后,此次将路口的禁停“橙黄区”扩大到另外10个路口,即与金沙路相交的邮电路口、圭斋路口、人民路口、浏阳河路口、天马路口;与北正路相交的石霜路口、邮电路口、圭斋路口、人民路口;以及与劳动路相交的圭斋路口。

    “这些路口都有一条道路是禁停道路,一条是非禁停道路。橙黄区是将非禁停道路路口50米内纳入到禁停严管范围,对其采取路沿石施划橙黄色禁止停车标线的方式进行管理,个别路段采取与禁止停车标志相结合的方式。”袁雁军介绍,设定“橙黄区”的路口,意味着不能停车,停车抄牌将会受到扣3分罚100元的处罚。

    目前,对于“橙黄区”违停车辆,以教育劝导为主,预计从明年1月起,将通过路口电子警察实现自动抄牌。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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