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六年拒赔
湘鲁两地法院携手执结积案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近日,社港镇合盛村村民寻先生从法官手中接过2万多元赔偿款,自此,这起跨时五年的交通肇事赔偿案,在市人民法院与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的携手执行下顺利执结。
2009年3月,寻先生的妻子吴女士在路边行走时,被一机动车撞倒受伤,并致十级伤残。后经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认定,机动车驾驶人李某良应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李某良拒绝赔偿相关费用,2010年4月,吴女士将李某良告上法院,法院最终判决李某良赔偿吴女士经济损失两万余元。
然而,判决生效后,李某良仍不履行赔偿义务,吴女士便于同年9月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期间,李某良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为了确保受害人的权益,承办法官一直以来并未放弃追查李某良的财产线索,终于找到了李某良的父母,并得知李某良和其老婆彭某现在山东济南市务工。在掌握这一线索后,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对彭某的账户予以查控,并很快发现彭某名下有8万余元存款。
鉴于该案标的额较小,出差成本过高,最后决定通过与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联系,委托该院代为扣划,并最终促使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