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联手诈骗四起获刑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三名江西籍无业男子,来到我市后却摇身一变,成了某房地产项目的承包商,并以假冒的身份,诈骗他人现金25万元。近日,三人因诈骗罪被市人民法院追究了刑事责任。
2013年3月份的一天晚上,大瑶镇的陈女士在集镇一歌舞厅与江西籍男子毛某平相识,毛某平自称是某房地产承包商,以投资项目为名,邀请陈女士入股一起开发地产。在此期间,毛某平还当着陈女士的面,多次通过电话与房地产老板洪某江(在逃)进行项目洽谈。
在毛某平多次鼓动下,陈女士将15万元存款交到了他的手中。然而,入股后,毛某平却销声匿迹,意识到被骗后,陈女士立即报了警。
2014年9月23日,毛某平等人利用同样手段在我市城区诈骗5万元准备外逃岳阳时,被长沙市汽车东站派出所民警抓获,并如实供述了诈骗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
据检察机关指控,今年40岁的江西余江籍男子毛某平,在2013年3月份至2014年9月份期间,先后伙同同乡毛某帅、毛某成等人,以房地产老板或承包商的身份,在歌厅搭讪中年女性,并以邀人入股为名实施诈骗,共在我市及湘潭市作案4起,非法获利25万元。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平、毛某帅、毛某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三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通过积极退赃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对三人一审判处一年七个月到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一人宣告缓刑,并分别处以罚金。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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