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日报讯(记者刘谢禹)7月27日,记者从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相关文件,我市从7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从去年的1250元/月提高到1430元/月,最低小时工资从每小时11.9元提高到13.4元。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如果劳动者发现用工单位支付工资水平低于浏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维权电话:0731-83611975。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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