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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集赞送券,商家5天后就告知“已送完”

编辑:戴鹏 2018-01-24 09:59:31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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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活动时间还未过半,商家在糊弄消费者
 
  部门:商家宣传不规范,已责令整改
 
  昨日,市民卜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3830000反映,她近日参加一餐饮店的集赞送优惠券活动,集满“赞”后前往店铺兑换时,却被店家拒绝,告知“券已送完”,“这不是在糊弄消费者吗?”
 
  浏阳日报记者谢鹏
 
  市民反映
 
  集赞活动时间尚未过半,就被告知“券已送完”
 
  1月15日,卜女士在刷微信朋友圈时,看到不少微信好友在四处求“赞”。她仔细一看,朋友们转发的是当天淮川街道一家餐饮店微信公众号发出的“集79个赞,即可获赠‘半价体验券’”活动,觉得很实惠的卜女士立即将该链接转发至自己的朋友圈内,并很快集满了“赞”。
 
  “我看到活动截止日期是2月1日,就没着急去领券。”然而,让卜女士没想到的是,当她1月20日晚上前往该餐饮店兑换券时,被告知“券已经送完了”。这让卜女士十分不满,“店家在链接中并没有‘数量有限,逾期不候’之类的话语,现在突然说券发完了,我觉得这是在忽悠我。
 
  店家解释
 
  注明了“数量有限”,券发完后进行了告知
 
  1月23日上午,记者来到该餐饮店。在餐饮店门口,记者看到了一张“抱歉告知”,上面写着:“活动上线4天,半价体验券已经领取完毕。转发并集赞成功者,可以领取19元券2张”。然而,当记者打开该店家当初做宣传推出的微信链接,发现其中明确标识“活动截止日期为2月1日”,文中还提到一句:“数量有限”。
 
  在说明了来意后,该餐饮店的店长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确实有这样一项活动,“我们原本是打算做半个月的,但没想到市民太热情,才4天就把半价体验券领完了。”李先生说,他们在做推广时,就在微信中注明了“数量有限”,“我们也考虑了积赞满后不能领到券的市民,所以另外推出了送两张19元优惠券的活动,并补发了一条‘抱歉告知’。”
 
  部门回应
 
  “数量有限”不能成为免责理由
 
  “‘数量有限’不能成为商家的免责理由。”昨日,市食药工商质监局淮川所相关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该店家并未明确注明数量的数额,存在宣传不规范的行为,“由于数量不明确,实质上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目前我们已经联系到该餐饮店负责人,责令其立即整改,以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出现,同时我们也要求该餐饮店对卜女士的半价优惠券进行补发,以维护市民的正当权益。”该负责人表示。
 
  这位负责人提醒,如果商家有此类宣传需求,最好的处理方法是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备案,“工商部门会对信息进行监管,杜绝信息的不透明。”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市民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可以直接向当地工商所进行投诉。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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