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前往西区强制执行三起案件
“我过两天再结清……”昨日,法院执行法官来到官桥镇林塘村彭某家中对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彭某最初仍想拖延。对此,执行法官予以严肃拒绝,并说明了拒不履行判决的后果。彭某之后借钱结清了欠款、利息及诉讼费用共2.1万元。
当天,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前往西区强制执行三起案件,执行到位资金共3.1万元。
浏阳日报见习记者何正章
欠款催讨四年无果,法院强制执行半天到位
2010年6月,家住官桥镇林塘村的彭某打算养猪但资金不够。为了筹集资金,他向浏阳农商银行官桥支行贷款1.9万元,约定两年还清。借款期满之后,彭某并未偿还本金,仅按支付利息至2014年4月,之后再未支付任何费用。银行多次催讨未果后,于2014年6月向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彭某偿还银行1.9万元本金及自2014年4月24日至还款之日的利息,但彭某并未履行判决。2017年3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签订和解协议,约定在2017年5月之前结清。可彭某在偿还4000元后,便不再履行协议。
昨日,法院执行法官找到彭某说明了拒不履行判决的后果。
之后,彭某向朋友借钱结清了欠款、利息及诉讼费用共2.1万元。“两万元不是什么天文数字,他家里养了十几头牛,还有一辆货车。”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罗勇介绍道,“像这种有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院一定会坚决执行。”
拒不履行判决,被执行人被当场拘留
早在2009年,陈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张某。张某声称自己很有“关系”,能够帮助陈先生的女儿找到一个稳定的工作,但需要一定“费用”。一直想让女儿有一份稳定工作的陈先生信以为真,为此前后支付共计11万元,委托张某为其运作,且合同约定事不成则退款。
之后,陈先生满怀期待,一直等着张某的“好消息”。可惜这“美好愿望”实是“镜花水月”。给了钱却一直看不到效果的陈先生渐渐耐心耗尽,多次要求张某退还费用。但张某总是满口许诺,转头却见不到钱。
无奈之下,陈先生将张某告上法庭。市人民法院在2016年10月判决张某返还陈先生11万元。可张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并未履行判决。于是陈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张某昨日被执行法官依法拘留。
“虽然受罚的是张某,但陈先生想通过花钱买通所谓的‘关系’来达到自身目的的行为本身也是错误的。”罗勇表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心存侥幸,为了一己私利而上当受骗。”
当天,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还对另一起劳资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案件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支付1万元现金,剩下的2万元约定在5月、11月分两次付清。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