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银行内盗窃他人数万元,蕉溪男子被提起公诉

编辑:戴鹏 2018-06-07 10:01:07
微浏阳
—分享—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蕉溪乡厉某去年年底在某银行办理业务时见财起意,将他人4.5万元存款盗走,并部分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近日,他被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经调查,去年12月28日上午,厉某到蕉溪乡某银行办理业务,偶见一正在业务大厅填写单据的储户,将装有大量现金的塑料袋放在手边。由于该储户疏忽,在离开柜台交单据时,未将装有现金的塑料袋一并带走,厉某见状遂利用身体作掩护,偷偷地将该储户的塑料袋藏在自己随身携带的雨伞内。
 
  得手后,厉某迅速逃离银行并来到浏阳城区。经清点,塑料袋中所装现金共计4.5万元,为了藏匿现金,厉某将其中2.5万元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内,其余2万元则随身携带。
 
  当天下午,厉某在我市邮电路附近被失窃储户徐先生及朋友找到,并当场将所盗的4.5万元现金予以了返还。
 
  由于事发后,徐先生已经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也正在进行案件侦查,为了争取从宽处理,第二天中午,厉某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在银行内盗窃他人现金的犯罪事实。
 
  据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厉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已返还被盗财物,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编辑:戴鹏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浏阳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