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
48岁的志高(化名)因醉驾被判拘役4个月,在武汉江岸区看守所服刑期间,写下2000字的《现身说法悔过书》。他说:“我就喝了3杯白酒,换来4个月大牢,平均一杯白酒要坐40天牢,悲催!所以,警钟要长鸣,且行且珍惜,一定时刻牢记并真正践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6月8日《济南日报》)
如今随着“酒驾”“醉驾”处罚制度的严格执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基本已经成为广大司机朋友的一种共识和自觉行为。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总有一少部分人往往心存侥幸心理。有的人甚至还常常在他人面前洋洋自得,说自己经常酒后驾车,甚至醉驾,也没有被交警抓住过一次,于是胆子越来越大,每每喝了酒后就不听从他人的劝阻,照样把车子开上了路。这封2000字“醉驾悔过书”,可以说,对我们每一个人而言,既是一封“悔过书”,更是一记警钟,具有现实的警示意义。
因此,笔者以为,司机朋友不妨都来好好读一读这封“醉驾悔过书”,让它成为自己今后开车的“前车之鉴”,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编辑:戴鹏
微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