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小学生骑车上路 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编辑:戴鹏 2018-07-27 15:21:33
微浏阳
—分享—
年满12岁才可骑自行车上路,且骑车过街时,应下车推行。

车辆应在可停车路段安全停车,孩子即下即走。

行人在车道上追逐公交车,非常危险。

行人不应在机动车道上横行。家长应做好榜样,不随意横穿马路。

儿童骑儿童自行车,不可在社会车道上行驶。

成人骑自行车只可搭载一名12岁以下未成年人。

正值暑假,学生年龄不到却违法骑车、骑车与机动车混行等危险行为有所回潮。近日,厦门市交警特别选择了一起初中生违法骑摩托车上路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剖析其事故原因与危害,提请家长与学生注意。

事故案例

7月6日13时许,集美区后溪镇孙坂路永祥新城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某中学初一学生连某涵骑着无牌摩托车,载着同学杨某涛及连某红外出游玩。三人沿着孙坂路由后溪往集美方向行驶,经过路口人行横道时,遇到行人刘某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摩托车未停车礼让,直接撞上了刘某。四人不同程度受伤、摩托车损坏。

事故剖析

事发后,集美交警立即赶往现场,疏解现场秩序,对受伤人员进行救助。经查,连某涵、连某红、杨某涛均年仅13岁,未到可骑摩托车的年龄。连某涵所驾驶的摩托车为杨某涛的哥哥所有,三人骑摩托车外出时,三人的家长均不知情。

法律规定

18岁以下 无驾驶资格

严禁骑摩托车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根据法律规定,驾驶人必须年满18岁,经过系统的培训,通过交管部门的摩托车驾驶资格考试,才可获得摩托车驾驶证,而后凭证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

本案中,骑车人连某涵年仅13岁,未满18岁,没有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路属于违法行为。集美交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对其家长进行教育。经认定,连某涵对本事故负全部责任,刘某、连某红、杨某涛不负事故责任;连某涵家长一次性赔付一切损失共计4500元。

交警提醒

年龄未到不骑车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安全防护薄弱,而未成年人对道路交通危险判断、规避能力较差。为此,我国法律不仅规定18岁以内未成年人不可驾驶机动车(含摩托车),还对骑自行车、骑电动自行车作出了年龄限制。家长应严格禁止年龄未达标的孩子骑车上路。

根据规定,年满12 岁的儿童可骑自行车;年满16周岁的青少年才可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且时速必须控制在20km/h 以内。12岁以下的小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上路;16岁以下的中学生可以骑自行车,但不可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18岁以上可骑摩托车,但必须通过驾驶证培训与考试,取得摩托车驾驶证。

马路不是游乐场

达到可骑车年龄,但有不少孩子会将马路当做游乐场,骑着车子随意冲撞,追逐机动车辆等,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伤害事故。学校、家长应让孩子明白:无论游戏多么有趣,无论是骑车还是步行,都不可在马路上玩耍。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公共道路,小区内道路也同样不容忽视。

同时,家长可提前了解孩子骑行的道路情况,看看路上是否有合标的交通信号灯、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安全设施,若道路交通状况复杂,应尽量避免让孩子独自骑车外出。

家长定期检查车辆

孩子若符合条件可骑车上路,家长应规范、教导孩子文明骑车,并定期对孩子的骑行车辆进行检查,如车铃、刹车、轮胎的使用状况,及时排除车辆故障,从而增强孩子们的骑行安全。

反光装备用起来

孩子出行,尤其是骑车出行,应擅用反光装备,以保障自身安全。例如,在夜间、下雨、多雾等能见度较低的天气,孩子们可穿上有反光效果或颜色较鲜艳的衣服,也可在车辆上黏贴反光条,让周围车辆、行人及时发现孩子的动态,遇到险情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商家不要向未成年人卖车

我市交警在工作中发现,不少年龄未达标的孩子会省下零花钱,多人凑钱买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甚至摩托车。为了防止学校、家长发现,他们会将车辆藏起来,等到外出游玩时再骑。家长应与孩子做好沟通,了解孩子的想法与需求,及时制止孩子的危险行为。商家也应承担起社会责任,不要贪图一时的经济利益,向年龄不达标的孩子兜售车辆。

此外,商家也不应向年龄不达标的孩子提供车辆。如共享自行车,商家应做好使用人的身份确认,不向未达12岁的儿童提供共享自行车。

相关链接

这样骑车 非常危险

行为1 骑车逆行

不少孩子认为自己是交通参与者中的弱者,机动车都会礼让。加上骑行灵活,所以骑车时肆意逆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逆行不仅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还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逆行车辆与直行车辆是对向行驶,当直行车辆驾驶人反应过来,很可能因刹车来不及而发生交通事故,而逆行者也必须对事故负责。

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逆行,罚款200元,并可扣车。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逆行,罚款20元。

行为2 骑车闯红灯

据不完全统计,多数涉及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都发生在路口,违法行为是闯红灯过路口。很多骑车人会直接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过街,一旦遇到险情,极易失去平衡而发生事故。根据法律规定,骑自行车过街必须下车推行;骑车过街必须遵守红绿灯指示通行。

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处100元罚款,可扣车。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罚款20元。

行为3 在机动车道上骑行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求,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分道通行。没有划分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然而在现实中,非机动车经常占用机动车道通行,形成争道抢行的局面。这不仅冲击了道路交通管理秩序,也加大了交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最易受害的还是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

法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罚100元,扣留非机动车。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通行,罚款20元。

行为4 违法载人

未成年人骑自行车不可载人;成年人骑非机动车只可带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违法载人会增加车辆自重、加大刹车时的重力和惯性、延长刹车距离,且不易平衡车辆,增加了事故发生率。

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罚款50元,扣留非机动车。自行车违法载人罚款20元。

行为5 单手骑行

单手骑车很常见,不少孩子觉得很酷炫,甚至会完全放开车把,做出各种危险行为,从而酿成交通事故。单手或放开车把骑车最大的危害是容易出现车辆失衡,出现连人带车一起摔倒的局面。

特别关注

避开交通误区

孩子安全过暑假

暑假期间,孩子独自外出,或乘坐家长的车辆外出的机会增加,以下交通误区家长和孩子都要注意,莫让这些交通违法、不文明行为伤害了孩子。

误区1 在路边玩耍

相关数据显示,孩子步行、在路边玩耍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伤害事故。这是因为孩子的个头矮小,汽车在侧方停车或倒车时,后视镜及倒车雷达经常会“视而不见”,从而酿成悲剧。家长应尽量避免孩子独自上路玩耍。若碰到阴雨天,孩子可穿上鲜艳的衣服或在衣服、书包上挂上反光物件,让司机方便看到,及时减速避让。

误区2 怀抱孩子乘车

有些家长带孩子驾车出行,习惯抱着孩子坐在副驾驶或后排,其实这是一种很危险的做法。万一紧急刹车或发生事故,孩子前冲的力量,绝对不是大人的双臂能承受的,大人往往难以抱住孩子。而倘若抱住,大人的身体猛烈压向怀中的孩子,孩子也极易受伤。

误区3 孩子坐在副驾驶座

不要让孩子坐在副驾驶座,许多事故显示,在发生事故时,坐在副驾驶座的孩子极易从挡风玻璃窜出。而若副驾驶座的安全气囊被弹出,也极易对幼小的儿童造成致命伤害。

误区4 把孩子独留车内

夏天气温高,车内温度更高,孩子若被锁车内,很容易中暑、脱水,甚至发生“热射病”而殒命。家长应树立安全意识——无论离开的时间长短,都不要把孩子单独留在车内。下车前先应检查孩子情况,确认无误后再下车锁门。

误区5 孩子探出汽车天窗

儿童好奇心重,喜欢乱按车内各种按键,车窗升降按键就是其中之一。家长应注意莫让孩子探出天窗,避免被异物撞击、突然加减速时带来危险,更避免天窗误关而夹伤孩子。

误区6 让孩子任性过街

有数据表明,在因交通事故致死的未成年人中,5-9岁的孩子占比最高。这是因为他们的视觉感官未完善发育,不能准确估算出汽车的时速和距离。所以,如果家长和孩子一起过马路,一定要牵住孩子的手,注意观察路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防止发生意外。若孩子独自上街,应根据斑马线红绿灯指示,通过斑马线过街。如果有地下人行通道、人行天桥,应优先选择。

交管动态

形式多样 寓教于乐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

夏令营开营

营员们上路宣传交通安全。

近日,由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公安交警支队主办的厦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夏令营,分别在厦门音乐学校五通校区、厦门翔鹭小学举行。活动旨在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学生暑期安全出行意识。

7月5日,在厦门音乐学校五通校区,简单而隆重的开营仪式结束后,民警们带来了一堂妙趣横生、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公开课。民警们通过交通信号标识卡片、视频录像等,教导营员们辨识常见交通信号标识,了解超员、超速、闯红灯、逆行、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民警还与学生们进行了知识问答互动,民警们用浅显易懂的语言,有针对性地解决了营员们的交通安全出行疑惑与问题。

当天下午,厦门市义务交警带领营员们学习了交通指挥手势,而后走上中山路街头,实地参与交通协助管理、劝导市民不文明交通行为。营员们纷纷表示,交警叔叔的工作很辛苦,但很有意义,保障了城市的交通安全。小营员吴同学说:“以后,我在遵守交通法规的同时,也要成为一名小小宣传员,劝导身边的朋友与家人文明出行,争做文明城市文明人。”

7月6日上午,营员们在民警的带领下,自编自导了交通安全情景剧,以案说法,寓教于乐。下午开展了结营仪式,营员们用画笔将活动中的所学所感绘制成图,让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7月8日,小学生交通安全夏令营的营员们在老师、民警的带领下,参观了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集美交通安全教育实践基地。现场参与互动、观看视频,掌握了更多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记者 苏丽娜 通讯员 娇轩)

编辑:戴鹏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浏阳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