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绍德
最令你反感的不文明交通行为是什么?7月31日,浏阳日报客户端和“微浏阳”微信公众号共同发布“征集令”。截至8月1日下午5时,共有156名市民跟帖留言。记者梳理发现,“滥用远光灯”“摩托车不文明驾驶”和“行人乱穿马路”这三种不文明交通行为成为市民吐槽的焦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76名市民将“最反感”的票投给了“滥用远光灯”。(8月2日《浏阳日报》)
夜间驾车,迎面突然驶来一辆打着远光灯的汽车,一双明亮的眼睛立刻成了“睁眼瞎”,这样的情形想必每个驾驶员都经常遇到,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是屡见不鲜。曾有城市进行过数据统计,超过30%的夜间交通事故是因驾驶员滥用远光灯造成的。然而可悲的是,看到有不少的驾驶员,总是一边抱怨一边在制造相同的行为。
广东交警也曾在网上开展了“您最反感的不文明驾驶行为”投票,最终“夜间会车时不关闭远光灯”以407票居首,有网友直呼“远光癌得治”。去年深圳交警启动了乱开远光灯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体验式执法”:请被查违法车主“坐绿板凳”,现场体验一分钟被远光灯照射的感觉,感受远光灯的危害。虽然有人质疑“法外处罚”,但此举还是得到了网友普遍叫好,直呼“解气”。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如果违反规定将被处罚。相关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如果流于形式没有人去“较真”监督,这在无形中助长了人们滥用远光灯的现象。
滥用远光灯,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破坏作用非常大,需要交警部门严厉查处。如果能像查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一样,严查滥用远光灯行为,相信这“远光癌”得到治愈指日可待。
编辑:戴鹏
微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