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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今年62人醉驾获刑,其中两人为女司机

编辑:戴鹏 2018-09-14 11:32:22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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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李小雷)石某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139mg/100ml,成为我市首个因醉驾获刑的女司机。9个月62人因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受到刑事处罚,这是浏阳市人民法院9月12日发布的一组数据,其中两名被告人为女性。

醉驾上高速,男子一审被判拘役两个月

今年8月1日下午4时许,大浏高速公路大围山南收费站处,一辆小车在驶入收费站缴费通道时,驾驶员见有交警在现场开展执法检查,立即将车窗摇上。

交警见状将该车拦下,要求驾驶员潘某下车接受检查,发现潘某满身酒气,怀疑是酒后驾车。经检验,潘某送检的血液中检出酒精浓度为149mg/100ml,属于醉驾。面对酒精检测数据,潘某如实供述了中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9个月有62人因醉驾获刑

今年浏阳还出现了首例因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女性驾驶员。事发当日,石某从晚餐开始持续饮酒,当晚10时许,在驾车回家途中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发后,石某打电话找来朋友为自己“顶包”,被交警识破,遂将石某传唤到案。经采血送检,石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139mg/100ml。到案后,

石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石某在醉驾后存在妨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行为,被一审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据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何春华介绍,今年来,法院共收结危险驾驶罪案件62件62人,全部都是因为醉驾构罪,其中有女性被告人两名。

醉驾案件明显增多

何春华说,自2011年醉驾入刑后,公安交警部门查处醉酒驾车违法行为的力度加强,呈送法院审理的醉驾案件明显增多。

数据显示,醉驾入刑以来,浏阳市人民法院共收结危险驾驶罪案件73件,其中今年收结案62件。从审判效果上看,醉驾案件的被告人一般都主动认罪,服判息诉率高达100%。

“我们依法对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快速

审理,平均审理时间为12分钟,当庭宣判率达100%。”何春华说,以“刑事速裁”的方式快

速审理危险驾驶罪案件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推动了案件审判繁简分流。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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