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心存侥幸的他追悔莫及
9月22日,胡某像往常一样,开着自家的面包车装载着满满一车鱼准备运送到附近的市场,然而途中却不慎撞到了人。事故发生后,胡某选择的不是报警,而是一错再错,驾车逃逸。4天后,当民警敲开胡某家门时,他悔恨不已。
浏阳日报记者谢鹏
驾车撞人后选择逃逸
9月22日清晨5时许,胡某驾车行至古港镇卫生院后门口时,将从此路过的晏某撞倒在地。“坏了,撞到人了。”心中慌乱的胡某立即停车,从车窗向外查看,但没有发现倒地的晏某。随后胡某径直将车开走,停在了古港镇上一处隐蔽的巷子内,处理完自己的生意后又驾车回到了家中。
随后附近群众发现了倒在地上的晏某,并报了警。警方赶到现场后,确认晏某已经当场死亡。“我们赶到现场后,发现肇事车辆已经逃离,事发地没有目击者,这给案件侦破造成了不小的困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说。
家人劝其自首,他却心存侥幸
回到家后,胡某将车辆的前保险杠和前挡风玻璃进行了更换,第二天他又照常开着车送鱼去了。然而胡某的家人发现胡某有些异常,在家人的追问下,胡某说出了肇事逃逸的事实。此后胡某的子女苦劝胡某自首,然而他却执拗地选择了逃避。
经过4天调查,警方最终锁定了肇事车辆和嫌疑人胡某,并于26日上午来到高坪镇胡某家,此时胡某正在家中砌水沟,面对民警的到来,胡某丢下了手中的工具,默默跟随民警走上警车。“我好后悔,我应该听子女的劝去自首。”说起子女的苦劝,50岁的胡某声音变得哽咽。
交警提醒: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当履行停车、报警、保护现场、接受处理、救护伤者这5项义务,其中有任何一项缺失,都将被认定为逃逸。
编辑:戴鹏
微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