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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第一天偷走同事4台手机

编辑:戴鹏 2018-10-22 15:37:29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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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因盗窃罪获刑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不远千公里来浏阳找工作,可找到工作后上班第一天,山东男子李某山却将同事放在宿舍内的四台手机全部偷走。近日,李某山因构成盗窃罪,被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今年6月份,李某山应聘到经开区某公司做流水线普工。6月15日,李某山正式到公司报到上班,并被安排入住到员工集体宿舍。当天下午1时许,趁同事们上班后,李某山将宿舍书桌上的四台手机偷走。
 
  据公诉机关指控,李某山将四台手机全部拿走后,便前往长沙,准备搭乘火车返回老家山东。
 
  当天下午4时许,李某山因逃票被长沙铁路警方控制。由于无法说明被查获的四台手机来源及相关信息,李某山因涉嫌盗窃被警方控制。
 
  经审讯,李某山如实供述了自己偷窃同事手机的犯罪事实。经价格鉴定,四台被盗手机共计价值30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将手机分别返还给了被害人。
 
  在庭审中,李某山对指控的事实不持异议。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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