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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补偿金额限额提高至30万元

编辑:戴鹏 2018-11-06 10:28:29
微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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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浏阳日报讯(记者周婷)近日,湖南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普通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补偿金额限额将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该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通知》,普通参保人员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将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金额以后,原则上分四段累计补偿:0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55%,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5%,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5%,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未按相关政策分级转诊的应降低支付比例。
 
  《通知》还强调,将落实贫困人口倾斜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具体支付比例为0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7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8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90%。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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