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发布
浏阳日报讯(记者张可夫)近日,湖南省委、省政府发布了《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湖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结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实际,《规划》根据发展现状、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将全省130个县市区(场)划分成引领区、重点区、攻坚区三类,因地制宜设计振兴路径。其中,浏阳被纳入乡村振兴“引领区”。
据了解,引领区包括浏阳市等31个县市区,主要指城镇化率在80%以上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5000元左右的县市区。《规划》指出,引领区要发挥示范作用,要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创新乡村发展形态,推动城乡全面融合发展,全面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乡风文明和乡村治理水平,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建设现代化的农村社区。到2022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今年来,为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我市制定出台《浏阳市关于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浏阳市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创新实施乡村振兴“10+3+3+3”路线图:明确了推进“十项重点工程”、探索“三会”工作体系、完善三类要素平台、建立“三制”推动机制,探索形成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浏阳路径”。
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10月底,我市共引进农业类项目21个,项目计划总投资达15.33亿元。全市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675.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6%。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探索了“建设权证”“城乡合作建房”“农房抵押贷款”等特色做法,创造了“浏阳经验”。“下阶段,将继续贯彻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走出一条具有浏阳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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