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市民投诉属实已对的士司机进行处罚
浏阳日报讯(记者谢鹏)“不是说的士加价的时间是从2月4日(除夕)到2月6日(正月初二)吗?怎么正月初三、初四了,的士司机还额外收服务费?”近日,本报新闻热线83830000接到多名市民关于的士乱加价的投诉,“我2月7日晚上10点半左右从车站路雨润发购物中心乘坐湘AXL**2的出租车前往北川里,平时都是5元,司机说过年期间要加价5元,一共收了我10元。”市民罗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根据市发改局《关于2019年春节期间我市出租汽车运价表外加收服务费的通知》(浏发改价发〔2019〕3号)文件规定:“2019年春节期间(2月4日零时至2月6日24时止),我市出租汽车按现行运价标准实行在打表计程收费的基础上,每车次另加收5元服务费,执行时间不得提前和推后。”
“2月7日还收,这是乱收费!”罗先生说。和罗先生有类似遭遇的市民不在少数,早在2月3日就陆续有市民针对的士司机临时加价的问题进行了投诉。
记者将市民的投诉反馈至市发改局后,该局工作人员随后一一和的士司机所属的出租车公司进行了联系,并展开调查。“罗先生的投诉属实,我局工作人员立即向当事司机下发了《关于规范客运出租车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责令其退还了所收费用,并依法进行了处罚。”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如遇的士司机乱收费的问题,可直接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并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职能部门对涉事司机进行查处。
编辑:戴鹏
微浏阳